组织机构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瓦房街1号

联系电话:0875-303817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本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本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上级人大和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 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8.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 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1.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 表和本届补选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2.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3.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委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纪党规,协助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

    3.对下设党的组织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工作,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4.检查和处理下设党的组织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员违纪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和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6.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支部班子廉洁自律工作,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督促开好民主生活会。

    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办理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共青团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网上主旋律,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6.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8.办理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妇联工作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引导、教育全乡各族妇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2.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服务全乡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 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 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及时向乡党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5.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保 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协调和推动 全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办理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总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乡党委、区总工会的要求、部署党的工运方针,确定乡总工会工作的重点。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乡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管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研究制定总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总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和谐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5.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积极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6.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7.依法收缴、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确保总工会的经费、财产不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8.办理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史志、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细化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机关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会务服务、办公用房管理。

    2.文秘、信息、史志工作。红头文件的起草、制发,包括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撰写、修订、印发,党政信息(含约稿信息、紧急信息)的撰写、审核、上报,史志(年鉴、执政纪要)信息的撰写、上报。

    3.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公务用车(包含租赁车辆)的日常管理、维护。

    4.机要保密、档案、国家安全工作。涉密文件、光盘等载体的领取、传阅、登记、保管;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做好国家安全领域情报信息报送及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工作。

    5.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好公文平台的管理、维护及文件的下载、传阅、请示汇报、跟进相关工作。

    6.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机关日常运转费用及干部差旅费用的管理、报账工作。

    7.督查考核工作。上级对乡党委、政府的巡察、督查、考核工作,按要求完成涉及材料的准备工作。

    8.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设备(对讲机、视频系统)的管理、使用、保障工作。

    9.基层减负、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0.审计工作。对接各级审计相关工作,统筹全乡审计整改相关工作。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乡村治理。

    细化职责

    1.党的组织建设工作。(1)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费收缴,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党员转入转出、党员档案管理。(3)党员发展工作。(4)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及乡级综合性办事机构干部选拔、考察、调整、任用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换届工作。(6)党员慰问。(7)支部规范化建设。(8)规范组织生活。(9)村两委和小组长工资发放。(10)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11)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12)村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6)依法领导并支持纪检监察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指导全乡意识形态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按时开展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及情况通报,及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适时开展舆论引导和管控。

    4.党的社会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

    5.机构编制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本乡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本乡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

    6.干部人事工作。退休干部联系、服务、保障工作;在编人员工资福利计算审批;在编人员入职、调动、辞职、退休等手续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收集管理、移交。

    7.招才引智工作。承担全乡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具体工作。

    8.宣传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开展全乡对外宣传工作、政务新媒体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新闻发布工作,挖掘、宣传地方特色、工作亮点,联系、配合上级对外宣传单位和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巩固壮大全乡主流思想文化。

    9.统战工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基础数据库。建设新业态人群数据库、民营经济人士数据库;健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络机制。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实践活动或“法律三进”培训。

    10.民族宗教工作。(1)民族团结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石榴籽”超市建设及后续运营任务,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三项计划”的主题活动。落实“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和兴边富民工程。(2)宗教工作。开展宗教管理工作,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和省级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审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等。

    11.人民武装工作。按照党管武装工作职责,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征兵、民兵、国防教育、拥军优属等工作。

    1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作用发挥,开展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工作,协调推动全乡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3.工会工作。会员日常登记管理、会籍转接,会费收缴;工会组织建设及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编制工作,经费经审工作;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资金报销核算;职工住院、生育、退休、节日慰问;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会普惠服务工作;企业集体协商工作。

    14.共青团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15.妇联工作。履行引领、联系、服务职责,对妇女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6.党校工作。按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党员培训。

    17.人大工作。(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5)根据乡长、镇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副镇长的个别任免。(6)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7)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8.政协联络工作。执行区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组织本乡区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和民主监督等活动,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拓宽联系渠道,广交各界朋友,加强与本乡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沟通思想、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招商引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细化职责

    1.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乡未来年度的发展计划,并按照计划部署合理安排并实施全乡各项经济发展。

    2.项目促进工作。结合瓦房实际,积极向上争取对应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要素保障组织实施及后续管理工作。

    3.招商引资工作。签约招商引资合同,跟踪签约项目落地进展情况,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问题,完成招商引资年度考核。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抓好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精准有力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5.交通运输。公路养护与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工程建设与管理、公路服务设施管理;公路应急处置;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6.工业经济工作。跟踪我乡现有工业企业的存续情况;摸排、上报我乡谋划中、建设中的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债务的统计、报送、审核、化解。

    7.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及管理处置,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8.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9.光伏项目工作。光伏项目整体工作推进,整理归档光伏项目合同,兑付土地流转资金,协同处理光伏项目进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10.保泸高速工作。协同保泸高速指挥部解决历史遗留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配合完成保泸高速省级项目审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以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2.搬迁安置工作。协助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完成全乡小海坝水库移民安置补贴发放;配合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做好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沟通协调工作;完成年度平安库区建设考核。

    13.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项目入库,项目报数,配合区发改局根据全乡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编制固定资产入库计划表及月调度工作;配合区统计局完成统计执法、年度入库项目核查等相关工作。

    14.电力、通讯工作。联络电力、通讯部门,做好全乡电力、通讯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细化职责

    1.民政事务工作。农村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口认定。殡葬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政府临时救助申请;区划地名管理;冬寒衣被采购发放;瓦房乡社区精神康复中心管理;遣送在外流浪及乞讨人员;婚姻登记业务及婚姻档案管理。

    2.卫生健康工作。防艾工作;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健康隆阳;无偿献血工作。

    3.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残疾儿童救助项目;残疾人教育、产业扶持。高龄补贴审批;老龄险收缴;适老化改造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申请及认定;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孤儿、领养儿童管理;儿童之家管理。

    4食品安全工作。食物中毒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源性疾病防控,食用产品安全保障,散装白酒以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5.教体文化工作。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优化教育资源,协助各级教体局做好校点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捐资助学;校内外安全知识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6.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俭节约等文明新风。

    7.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办理工作;办理新增(减少)优抚对象困难补助及退役军人各项补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8.广播电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管理应急广播。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禁毒防艾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细化职责

    1.法治建设工作。(1)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公共服务。(2)强化法治监督体系,提高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3)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基层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2.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1)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定期开展治安重点区域整治。(3)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控制违法犯罪。(4)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5)‌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群防群治、‌村民自治水平。(6)‌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等平安创建活动。(7)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平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8)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9)禁毒防艾工作。(10)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

    3.人民信访工作。(1)受理、登记、交办、督办、答复群众来信、来电、网上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2)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3)研究、分析研判辖区信访形势,严防信访人赴昆进京信访。

    4.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排查和治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3)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5.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1)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和参与邪教组织行为的发生。(2)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6.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1)农户全信息档案录入智慧平台,通过系统开展动态分析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对存在矛盾纠纷以及重点人员的关爱服务家庭定期走访、录入走访记录以及纠纷化解情况。

    7.道路交通安全。(1)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2)农村重点群体交通安全出行保障。(3)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4)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

    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文化旅游和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细化职责

    1.组织文化旅游和志愿服务工作。(1)文化旅游工作。统筹规划全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加强属地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2)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生态环境、扶危济困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申报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养老保险征缴、养老待遇审核发放、生存认证、丧葬费及退保办理。

    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农民工工资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4.劳动就业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劳动力就业信息登记及更新、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务工和交通补贴申领、基层治理专干业务管理。

    5.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党群活动,进行社会动员。(1)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维护、乡级便民服务大厅及村级便民服务站日常管理,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2)社会化管理工作,社保卡制卡和管理、“康乃馨”服务管理、智慧化风控(包含一户一档)系统管理与更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6.医保工作。医保征缴工作、异地住院报销、慢性病管理、国家医保APP管理与备案、电子医保激活。

    7.民政工作。农村特殊人口认定,民政相关机构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工作。

    8.红十字会工作。开展宣传、培训、募捐、救助、咨询等人道服务工作。

    (二)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主要职责

    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乡村火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细化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云南省人民政府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调度、指挥辖区内其他机构、派驻机构统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有关执法活动和案件线索巡查、综合检查、投诉举报、调查取证、法律宣传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2.消防救援工作。乡村火灾、森林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火灾事故责任处理;抢险救援,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重点单位和农村的消防工作,维护管理消防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参与研究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应急管理工作。综合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开展应急演练;应急资源管理,应急救援;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评估、上报;自然灾害救助。

    (三)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农业、林草、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监管巡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审批、生态环境、村镇规划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细化职责

    1.林业林草工作。林草资源管理与保护;林草产业管理发展、林草技术推广;林草病虫害防治;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林权纠纷调解;林长制;森林草原防灭火;护林员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

    2.村镇规划工作。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联审联批(宅基地、设施农用地);村镇规划建设;住房安全保障;村容乡貌;危房改造、农房抗震;传统村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镇管理。

    3.农业农村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及农业机械推广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监管巡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工作;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产业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产业发展及培育工作;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

    4.畜牧工作。开展畜牧生产工作;依法完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全乡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畜牧产业项目的申报及实施;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人居环境工作。人居环境提升规划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全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环境卫生义务。“厕所革命”“两污治理”推进实施。美丽乡村、绿美乡村、和美乡村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6.水利工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河长制管理工作;人畜饮水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防汛抗旱工作;防溺水工作。

    7.财政工作。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阳光财政公示公开;完成报销单据审核,日常资金拨付及账务处理、凭证装订等;非税收入征缴、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