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办公地址:隆阳区永昌路泰龙小区281号

业务电话:0875-2122734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2471号)精神,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隆阳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机构编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青妇、退休人员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和目标管理考评、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信访制度改革、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接访和网络信访股。负责隆阳区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的来访接待,受理办理群众来信、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和人民建议征集,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电子信箱信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负责信访“三率”督促指导。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来访、来信和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和来信及网络信访办理、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工作。

    (三)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股。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区赴省进京访处置工作,大规模群体上访和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负责隆阳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等工作,承办和参与调查处理领导交办的、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信访事项。承担区级领导定期接访、视频接访工作,重大活动、平安建设、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