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1号
联系电话:0875-2229151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 ,14:30—17:30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 2019〕70号)精神,我局职能职责如下:
第一条 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条 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执行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地名工作。
(五)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对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丧葬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开展殡葬执法工作。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内设6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档案、 信访、意识形态、机要、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督办、后勤保障、电子政务等工作。综合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梳理上报部门权责清单。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福利彩票资金使用相关工作。承担民政项目、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电话:0875-2229151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 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丧葬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殡葬执法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做好单位行政审批事项。
电话:0875-2229157
(三)社会救助股。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监管、社会化发放等工作。负责企业未参保职工补助及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 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专项社会救助办法。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电话:0875-2218379
(四)区划地名股。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研究行政区划工作思路建议,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与邻县之间的边界联检及界务管理工作。按照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地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中涉及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需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工作。
电话:0875-2229197
(五)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承担隆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贯彻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电话: 0875- 2229150
(六)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区级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慈善行业开展慈善活动。负责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电话:0875- 2229164
直属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隆阳区救助管理站
办公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152号
联系电话:0875-2217910
(二)隆阳区殡仪馆
办公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杏花社区黄纸房村孝感小区108号
联系电话:0875- 2214179
(三)隆阳区敬老院
办公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山脚村2号
联系电话:0875- 219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