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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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30915-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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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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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15

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通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缩小校际、区域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公告(第1号)《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云政教督办〔201810号)、《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的通知》(隆发〔202218号),结合学位供给实际,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二、优化招生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一)优质均衡,严控规模。2024年起,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云政教督办〔201810号),按照小学办学规模不得超过2000人,小学班级学生数不得超过45人的要求,严格按办学规模核定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数量。

(二)公平公正,分批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直接录取、排序录取、调剂保障进行分批次录取,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分批次录取共有几个批次?

分批次录取共有3个批次

四、符合第一批次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在《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通告》中已经明确的三类情况符合第一批次报名条件,分别是:

第一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二类: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但长期在片区祖产居住,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祖产一致。因历史遗留问题门牌号或产权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经公安和不动产管理中心查验房屋坐落属同一地址同一房产。

第三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但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仅限排序录取)。

五、第一批次怎么录取?

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情况的,经学校和教体部门确认无误后,同时进行排序录取,两类情况不分先后均属第一批次录取范围。属第三类情况的,第一、二类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指标的情况下,启动第三类排序录取,如没有剩余指标将自动顺延参加第二批次的录取。

六、第二批次怎么录取?

符合填报双志愿的,如第一志愿经排序未被录取,在第二志愿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大于剩余学位数时依然启动排序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保障入学符合填报单志愿的,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保障入学。

七、第三批次怎么录取

第三批次属于保障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拆迁租房户子女等入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保障就学。其他实施细则延续执行《2022年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八、关于对第二志愿保障学校的解释说明

《关于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通告》中明确的第二志愿保障学校是对双志愿填表对象在第一志愿排序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保障的学校。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