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5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缩小校际、区域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隆发〔2022〕18号),结合学位供给实际,决定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现就具体优化内容通告如下:
一、优化原则
(一)优质均衡,严控规模。从2024年起,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云政教督办〔2018〕10号),按照小学办学规模不得超过2000人,小学班级学生数不得超过45人的要求,严格按办学规模核定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数量。(二)公平公正,分批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网络报名的形式,按照直接录取、排序录取、调剂保障进行分批次录取,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分批次录取
(一)第一批次录取(城区所有小学)1.符合第一批次报名类型第一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房产证地址一致。第二类: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但长期在片区祖产居住,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祖产一致。因历史遗留问题门牌号或产权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经公安和不动产管理中心查验房屋坐落属同一地址同一房产。第三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但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仅参加第一类、第二类录取结束后的剩余指标排序,如没有剩余指标将自动顺延到第二批次)2.志愿填报(第三类人员参照报名)(1)双志愿填报属智源小学、实验小学本部、实验小学吾悦校区、第二示范小学本部、永昌小学本部、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片区,每生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第二志愿为距离第一志愿学校片区相对就近的一所学校或以上6个片区以外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的片区学校。(监护人有多套房产的,可任选其他一套房产所在片区学校作为第二志愿填报)。(2)单志愿填报属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北关小学、第七小学、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第二示范小学火车站校区、实验小学北城校区、永昌小学兰城校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太平明德校区片区,每生填报一个志愿。3.录取方式(1)直接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下达招生指标数时,直接录取。(2)排序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指标数时,启动排序录取程序,按下达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商品房住户:按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间先后排序;自建房住户:按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时间或建房批示(无产权证的)时间先后排序;安置房和保障房住户:按监护人购房合同、安置合同或房产产权证时间先后排序。
(二)第二批次录取1.双志愿填报对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如第二志愿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当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大于剩余学位数时排序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按相对就近调剂保障入学。2.单志愿填报对象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保障入学。3.第二志愿保障学校保山市智源小学片区保障学校:永盛街道大堡子小学、永盛街道方官小学、河图街道青阳小学;实验小学本部片区保障学校: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实验小学吾悦校区片区保障学校:实验小学北城校区;第二示范小学本部校区片区保障学校: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第二示范小学火车站校区;永昌小学本部片区保障学校:永昌小学兰城校区;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片区保障学校: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青华海实验小学太平明德校区。
(三)第三批次录取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拆迁租房户子女等入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保障就学。
三、其他实施细则其他实施细则延续执行《2022年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四、此调整优化招生办法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