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502-2/20231026-001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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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2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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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32号)要求,结合隆阳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人口素质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全区于2020年5月开展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通过全区上下三年来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乡村婚育新风氛围基本形成,早婚早育人数得到明显控制、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早婚早育人数呈现逐年减少态势。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切实杜绝早婚早育不良现象的产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做到三个“坚”,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安排,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工作要求上来;坚定遏制不良风气的信心和决心,毫不动摇抓好婚育新风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再接再厉,抓好“完善村规民约、控辍保学、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培育健康婚育观”六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早婚早育治理。〔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妇联按照隆办发〔2020〕49号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将其融入校园教育与日常管理;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法治教育课程;要以案释法,通过实际案例讲述身边事,警醒、教育广大师生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欺凌、违法犯罪等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花功夫、下力气;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选优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压实主体责任、工作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涉及性侵害、早婚早育危害、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宣讲教育进校园活动,利用家长会、班会、校务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在校未成年人进一步养成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开展“法治进社区(乡村)”活动。结合实际,编印早婚早育有关法律宣传资料,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组)为载体,围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多途径、多样化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活动,帮助广大群众、妇女、未成年人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治宣传,按照“社区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提供什么法律”的思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家庭婚育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三)开展“法治进家庭”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以家庭为单位,深入居民家中开展送法进家庭宣传活动,把法治送到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脑海里”,总结分析和研究早婚早育治理工作情况,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队伍和各类社会力量,集中开展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传统节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及形式,创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倡导文明婚俗”“抵制早婚早育”等各项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拒绝早婚早育思想意识,全面普及“婚育文明、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等为核心的婚育文化。〔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三、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一)加强监测预警,持续抓好劝返安置。按照“以区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责任,利用“一平台三机制”执行和监督,强化“双线四级”责任制,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依托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抓实动态考勤,强化常态化监测,对未按时到校就读的学生,要及时跟进问询,查明原因及去向,认真分析疑似辍学学生及其家庭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安置,并全程进行跟踪问效。充分运用控辍保学“四步法”,有效遏制早婚早育等导致的辍学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提升教学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要全面推进“双减”“双升”,提升教学设计水平,强化教师备课和校本教研。进一步优化教学方式,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丰富课余生活、课后服务内容等,拓展“主题队日”“主题团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增强学校、课堂吸引力。〔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四、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一)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机构布局和服务流程,持续提升婚姻登记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培训持证管理。积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好婚俗改革试点成果转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新型婚俗观。在婚姻登记窗口设置必要的集中颁证场地,创新开展免费颁证服务并推动实现常态化,在颁证前将正确的婚育观念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倡导科学婚育。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切实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村级议事机构作用,指导村(社区)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禁止早婚早育、禁止为未成年人举办婚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旗帜鲜明抵制包办婚姻、早婚早育、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以先进经验为引领,广泛推广“积分制”“道德榜”等创新做法,提升村规民约的针对性、约束性和执行力。依托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在农村广泛开展依法婚育、婚事新办动员教育,引导群众在婚育活动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三)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做好农村基层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推广乡风文明建设经验。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健康家庭”“绿色家庭”“最美家庭”的选树活动和“十星级文明户”“党员示范户”等评议活动。将家庭成员婚育、婚事新办、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早婚早育等纳入“文明家庭”评价内容。将婚育新风工作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重要内容和示范测评指标体系,选树和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将防止因早婚早育而辍学作为文明校园测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项报备制度,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体育局、区民宗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五、加强关爱保护

(一)认真落实助学帮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春蕾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项目,落实学前省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困境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庇护、法律援助、困难救助。通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排、入户走访等,为重点人群和家庭提供针对性关爱帮扶,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广泛普及生理健康知识,深入开展性教育入校园、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信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加强青少年自护教育,组织开展“青春自护”主题活动,宣传防早婚早育、防不法侵害、防拐知识。〔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三)开展生育健康指导服务。开展婚前、孕前和孕育等健康知识宣教,规范提供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服务,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育龄妇女人群健康知识宣教,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可及性,规范提供避孕、备孕服务,科学选择避孕方式,减少非意愿妊娠,规范提供妇女保健服务,提高妇女保健意识。广泛宣传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热线,持续关心关注青少年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服务。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关心关爱志愿服务,聚焦心理、法律核心服务功能,提高个案协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四)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努力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求职者和用工需求着实现就业市场匹配。通过提供信息、就业辅导、人才推荐、招聘平台、政策咨询和创业创新等多种方式,为就业市场双方提供便捷服务。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力度,鼓励和吸引有提升技能意愿的人员就读技工院校。对接受技工教育、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实施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广泛开展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实施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助学循环金”项目,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扶持,促进妇女就业。〔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六、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一)全面落实学校强制报告责任。隆阳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教育机构全部教师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全面落实医疗服务机构强制报告责任。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备案,按照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有关病历资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预警功能,及时将情况推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七、加强联合惩戒

(一)畅通法律服务及维权渠道。开通并广泛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未成年人服务专线,为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线咨询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将未成年人非法婚姻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非法婚姻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推进“一站式”询问和救助办案区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法院等8部门印发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取证 救助工作指引(试行)》(隆检联发〔2020〕2号)要求,积极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监护侵害等案件纳入“一站式”询问和救助办案区办理。完善“一站式”询问和救助办案区运行管理规范,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纳“一站式”询问和救助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三)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性侵、拐卖儿童、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强化警情处置,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被害人,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侦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法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区、乡两级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将婚育新风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范畴。区级建立由区民政局牵

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以上区直有关单位须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是开展婚育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治理早婚早育的主体责任,把婚育新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将促进婚育新风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挂联工作内容,及时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

(二)建立数据统计汇总工作机制。公安部门负责收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等数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收集医疗机构未成年生育、分娩、终止妊娠等数据,教育部门负责收集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早婚、早孕、早育等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收集非法使用童工等数据。以上数据由区级各有关部门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抄送区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村(社区)发现和劝阻早婚早育对象等数据,并于每月12日前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汇总按月报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江农场管委会、新城农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