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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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230318-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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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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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23年3月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挑战与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三、总体布局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二)床位资源配置

(三)人力资源配置

(四)设备资源配置

(五)技术配置

(六)信息资源配置

四、建设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三)建立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体系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六、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一)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四)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五)完善职业健康服务体系

(六)优化健康教育体系

(七)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七、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二)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

(三)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

八、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强高质量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三)建立保障可持续的配套政策支持

九、保障措施与监督评价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合理分工,落实部门职责

(三)严格规划实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为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保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结合隆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31个,其中区直卫生单位4个、民营医院22个、监狱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乡镇卫生院19所、村卫生室312个、诊所医务室162个、门诊部5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204人,包括执业(助理)医师1565人,注册护士261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药师、技师等)1029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73人、注册护士2.89人,医护比为1:1.67;全区实际开放床位4602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5.10张。

1.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医疗卫生机构:目前全区已建成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25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的1个紧密型医共体,267个行政村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组成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相比2015年末增加58个。床位及配置:全区医疗机构开放床位相比2015年增加2131张。其中:公立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738张,占比16.37%;民营医院1790张,占比38.9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院)140张,占比3.0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86张,占比40.98%,其他机构床位数占比0.71%。

人员配置:截至2020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比2015年增加3123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5.76人。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2038人,占总卫技人数比为39.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29人,占总卫技人数比为48.6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31人,占总卫技人数比为10.20%;其他卫生机构106人,占总卫技人数比为2.04%。

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构成:截至2020年,全区卫生技术人员中男性占34.08%,女性占65.92%;研究生学历占0.05%,本科生学历占26.60%,大专学历占41.25%,中专及中技学历占30.32%,技校学历占1.06%,高中及以下学历占0.72%;高级职称占0.58%,中级职称占9.92%,初级(师)职称占30.16%,初级(士)职称占26.32%,待聘33.02%;34岁以下占67.90%,35—54岁占30.54%,55岁以上占1.56%。

2.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截至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诊疗535.90万人次,住院27.07万人。全区病床使用率为95.44%,平均住院6.77天,次均门诊费用105.67元,人均住院费用3189.89元。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40元提高到74元。全区共报告传染病19种计3485例,发病率355.30/10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疟疾、鼠疫、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目标如期实现,截至2020年,全区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91.2%、治疗率92.3%、治疗有效率97.75%。中医药事业得到快速发展,100%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诊疗需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人数占比30%以上。不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成果,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12起。妇幼健康工作积极推进,住院分娩率为99.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制定并印发了《隆阳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落实。

3.卫生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截至2020年,隆阳区常住人口为90.3万人,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6.43岁增至78.86岁。全区孕产妇死亡率由2015年的21.88/10万降至2020年0死亡,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7.98‰下降至2020年的4.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5年的10.28‰下降至2020年的6.92‰,远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分布于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从业人员工作水平与城区医院还有较大差距,未能充分发挥其首诊作用,未能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二是卫生资源质量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隆阳区财政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收乏力,可用财力少。

(三)挑战与机遇

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隆阳区作为保山市主要经济中心以及行政中心,各种区域规划的实施将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除此之外,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以及对美好健康生活的追求,也将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面临挑战。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食品安全问题和不良生活方式导致健康危险因素增加,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病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防控给全区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带来了巨大压力;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这些新的矛盾导致隆阳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在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上下功夫、出实招,着力解决影响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大事、急事和难事,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办医。强化政府主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通过深化医改,强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维护公益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守正创新、平急结合。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等引领支撑作用。着力深化卫生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以项目促发展,补齐短板弱项。着眼复杂严峻形势局面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立足平战结合,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

系统整合,公平可及。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资源配置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

提质扩能、均衡发展。构建发展新格局,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妇幼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2025年隆阳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6.68

8.53

预期性

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100

预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100

预期性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

-

100

预期性

医疗机构高质量

发展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10

6.30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73

2.40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89

3.10

预期性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13

0.37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27

3.20

预期性

医护比


1:1.67

1:1.29

预期性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13

1:1.20

预期性

中医药

服务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20

0.35

预期性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的比例

%

-

95

预期性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

%

100

100

预期性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

0.44

预期性

重点人群服务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1.76

4.50

预期性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50

70

预期性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78.86

78.90

预期性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床位。

三、总体布局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教育机构、其他卫生机构组成,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面向全社会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区域综合和专科医疗资源,明确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合理配置各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和品牌化大型医疗集团发展。鼓励非公立专科医疗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促进非公立专科医疗机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

结合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布局县域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适当提高交通以及服务半径大的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加强不同机构间的分工合作,促进医防深度协同。

1.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按举办层级分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本规划区不再增设公立综合医院,增设区中医医院,支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一院多区”发展。非公立医院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组成。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办医,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实际需求规划设置专科医院。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政府主办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1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方式和备案制管理。本规划期内不再增设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规划期内全面提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区妇幼保健院实行“一院多区”经营模式。

4.其他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健康体检等医疗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老年护理院、婴幼儿托育机构、康复中心等提供接续性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0—3岁婴幼儿,疾病慢性期、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

(二)床位资源配置

1.合理确定床位规模。根据全区社会经济、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3张。

2.优化床位结构。合理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康复、老年病等紧缺领域倾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管理方式,突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的局限,统筹调配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资源配置。推动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增加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

3.提高床位使用质量。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位使用效率。公立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新增床位。

(三)人力资源配置

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到2025年,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4人,注册护士数达3.1人。充分考虑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1.5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8.53人。强化基层人才队伍支撑,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配备至少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万名居民拥有3.2名全科医生。优先增加心理健康、药师以及重症、感染、麻醉、急救、老年医学、康复等短缺专科专业人才,促进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四)设备资源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卫规〔2019〕2号),科学制订和调整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规范准入条件,预留规划指标空间,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需求。禁止公立医疗机构以合作、集资的方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积极引导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充分促进医疗设备资源合理利用,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技术配置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补齐弱势专科短板,对薄弱科室进行重点打造。切实加强现有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积极争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加强急救中心(急救站)院前急救服务能力,降低意外伤害住院外转率、致残率和致死率。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医院科研经费投入保障,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六)信息资源配置

以隆阳区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建设“远程会诊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六大业务协作中心系统,促进实现区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延伸平台使用范围到村卫生室,建成县、乡、村一体化的区域性互联互通信息平台,打造全区“一张网、一盘棋”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格局。

四、建设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高度重视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在“防”上下足功夫,紧盯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络,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重点加强传染病预警织网、防控组织、救治能力提升、公共卫生队伍等方面的建设,突出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的主体和骨干作用。以门诊、住院、医技科室为重点增加业务用房并配齐必要设备,增强传染病科室诊疗能力,增加重要原料物资储备,预留应急空间、强化平战结合。加快推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到2025年,实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加速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A类检验能力按照同级国家标准由85%提升到90%,新增检测项目10项。

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实施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有2—3名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大数据为支撑,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组建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并定期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与卫生应急演练。加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及其他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科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完成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按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遵循集中储备和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的区级医疗救治药品器械、卫生防疫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库,实行统一调度管理使用。

(三)建立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完善区乡二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依托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疾病区,并设置负压病房(病区),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可转换重症监护病房。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规范化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可转化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体系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做强区级公立医院。以创等达标为抓手,全面提升医院内涵建设、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巩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达标。积极推进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着力解决硬件设施不足,改善患者就医环境等问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扩容,补齐重点专科(专业)短板。有效利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方式多渠道增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以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提升全区母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三级妇幼保健院成果。到2025年,力争100%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验收,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

2.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提升医共体管理水平,理顺内部关系,建立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核心病种清单和双向转诊规范,逐步实现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建设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体系。紧密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重点打造1—2个优质特色科室,拓展提升服务功能。到2025年,力争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分别达到90%、65%以上。

3.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合理优化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置,提高群众满意度,改善硬件、软件基础设施。到2025年,10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将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强基层基本医疗能力建设,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继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将“师带徒”工程落到实处,强化村医业务培训,增强基层卫生院“看小病”和村级卫生室“防未病”的能力。

(二)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别是在中医、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推动社会办医向高水平、多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全面实施诊所备案制,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审批限制,满足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健康需求,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六、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一)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以区妇幼保健院为骨干,区级综合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填平补齐支持区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增加产科、儿科床位,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力争建设成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持续提升区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省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保山市)分中心服务能力。引进培养学科带头人,促进服务能力提档升级。以保健为业务重点,发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康复保健,做好妇女和儿童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推进重点专科创建。推进月子中心建设,关注产妇产后康复、产后抑郁,发展产后综合康复护理,建立优质服务品牌。

2.强化儿童健康服务网络。构建以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有序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建设,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资源供给总量和质量。积极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到2025年,每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投入、完善配套、社区管理、社会举办”的模式,以区为单位新、改、扩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贯彻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31号),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护理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根据省市级要求,争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及打造1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服务需求。

(四)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健康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根据医疗需求设置精神科门诊和病房,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探索精神亚专科建设,根据居民需求,重点加强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严重精神障碍、康复、进食障碍、睡眠、物质依赖、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特殊领域的亚专科建设与发展,提升精神专科整体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心理)门诊。

(五)完善职业健康服务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配合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依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展开以粉尘为重点的职业危害防护治理工作。强化职业病救治能力,依托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职业病救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职业病康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职业病救治能力。

(六)优化健康教育体系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和指导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健康科普讲座、健康咨询等综合性健康教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普及需求。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及健康干预工作,对社区、农村、医院等不同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接受市级健康教育所对各级健康教育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七)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区级综合医院康复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构建康复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范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应具备康复服务能力。支持隆阳区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品牌化、连锁化康复医学中心。加大康复医学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七、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建立以区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办中医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到2025年,100%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馆全覆盖,且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低于25%。支持1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1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90%的村卫生室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不低于30%。

(二)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中医配置。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争取申请建设1个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推广不少于40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

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加快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组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科普宣传活动。

八、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强高质量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保办字〔2022〕63号),全面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儿科、妇产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加大公共卫生专业高端人才培养与引进、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积极融入市级统一搭建的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平台,加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和规范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探索优化就医流程、医患实时问诊互动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推动医共体、基层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面向基层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数字化健康管理、在线医学教学等服务,提升基层诊疗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传染病疫情防控救治、资源调配中发挥支撑作用。

(三)建立保障可持续的配套政策支持

贯彻学习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以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为抓手,建立医共体内部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调控机制,在统筹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收入管理、医保管理改革方面取得突破。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在推动医改中的基础、杠杆和引领作用,加大飞行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基金安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门诊保障,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把结核病、丙肝等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统筹。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

九、保障措施与监督评价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政府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把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水平。

(二)合理分工,落实部门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要政策联动,统筹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卫生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编制安排、用地保障、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规划发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作用。

(三)严格规划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四)加强监督评价。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