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2023073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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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删减公开)


隆阳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基本思路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就业优先行动,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第二节 完善社保惠民体系,提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第三节 打造人才战略高地,构建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四节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更加合理的工资收入

第五节 突出人事管理制度,激发更具活力的干部队伍

第六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加高效的治理格局

第七节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

第八节 聚焦主责稳扎稳打,推动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

第九节 着力建设智慧人社,打造更有温度的公共服务

第四章 重点工程项目

第一节 稳定企业保障就业工程

第二节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第三节 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程

第四节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提升工程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程

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任务保障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力度

第三节 加快法治人社,完善制度保障

第四节 加强统计监测,推进项目实施

第五节 深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第六节 优化信息资源,推动智慧管理

第七节 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前 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城市群崛起、都市圈建设、提升城市首位度、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话题热度不断上升,城市发展已进入新时代,但仍面临着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把牢“重要政治机关、民生部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定位,用更高质量的就业、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便利的公共服务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人社新担当、人社新作为、人社新形象,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十三五”期间,隆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人事考试安全运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关键期,也是隆阳推进城市生态化、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及数字化的战略期,为推进隆阳区建设实现新突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和人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开创“十四五”时期隆阳区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助力隆阳全面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隆阳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保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是未来五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更是以“十四五”规划推动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基础。

第一章 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隆阳区认真贯彻落实《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改善民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就业优先,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显著提高,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的总体目标。“十三五”时期,累计开发就业岗位42861个,城镇新增就业383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万人次。培训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19.29万人次,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11.43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37419人,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76.8%。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0362户(人)10.88亿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4家,其中: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8家,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6家。在全市率先开发了贴近群众、贴近企业、贴近挂户干部的就业扶贫系统并上线运行,真正助力农村劳动力走出“信息洼地”,实现“互联网+就业扶贫”。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加大对创业主体的培养,落实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相关政策,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

关注民生民利,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坚持以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目标,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7.68万人、2.13万人、5.0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8.34万人。社保扶贫实现“三个百分百”,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特困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代缴率达到100%。到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十六连增”,惠及隆阳区企业退休人员14299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实现“五连增”,惠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673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明显提高,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40万元。创新参保扩面举措,启动工伤保险三年“同舟计划”,全区在建项目参保率达到90%以上,有效维护了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工伤权益。

创新机制体制,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继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制度,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人才结构,增加人才总量,彰显人才作用。着力做好人才培养开发、招才引智、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工作,初步建成能够支撑和引领隆阳跨越发展,规模适度、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十三五”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1.03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0.4万人。获得专业技术职称人数966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5人、副高级职称2923人、中级职称4073人、初级职称2647人。切实做好隆阳区参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员选拔、参评省突、省贴、省科技兴乡奖、云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符合实际、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岗位管理、职称改革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公开招聘、签约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更加规范。

合理分配机制,深化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得到优化、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制定事业单位公益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着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待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特岗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工资福利政策。

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实效性不断增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健全。“十三五”时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成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9.8%、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逐步凸显。“十三五”期间,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506件,涉案资金达3384.35万元,涉及劳动者522人,调解率为78.46%,结案率达100%。设立隆阳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人民委员会,21个乡镇(街道)完成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的建设,建设率100%。有效预防和化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序进行,根治欠薪制度保障有力。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联合检查娱乐场所行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管责任,切实解决违法用工和拖欠工资现象。采取集中培训、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手册、新媒体推广、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抓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工作,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运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意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形成有利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扎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工作,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加强与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

着力优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健全,设施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实施9个实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工作推深做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努力消除奇葩证明,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落实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腿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设立“人社快办服务窗口”,对不同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网上办,一站式办理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招聘人员、职工退休等多项跨部门业务,实现10个事项“打包办”、20个事项“提速办”、20个事项“简便办”、30个事项“跨省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党建引领强服务,阳光人社保民生”,强化标准化党建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四化五服务”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建这一“红色引擎”,强力“驱动”各项民生服务工作落细落小。

专栏1“十三五”规划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单位

“十三五”规划目标

完成数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2〕

〔3.8〕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2

3.8

3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

90

98

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95

5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3

7.68

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6.3

48.34

7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67

2.13

8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52

5.08

9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54

1.03

10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7:42:51

24.36:38.51:37.13

11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99.8

12

已成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80

100

1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78.46

14

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100

15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9

100

16

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9

100

注:〔〕为5年合计数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一、面临机遇

(一)新时期经济新常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机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领域,是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渠道。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责任,解决了国民的后顾之忧,改变了国民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刺激了经济的发展。近几年受市场经济影响,经济下滑,失业率增长,但由于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没有造成大的社会波动,经济逐步复苏。从我国宏观情况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现阶段中央的重大战略判断,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突出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曾全面系统地阐述过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个基本特点和九个趋势性变化,强调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经济发展新常态,是谋划经济工作的总坐标,也是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基本参照系。新常态下,中央和省市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也面临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观念深入人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各项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条件越来越好。

(二)未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倾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讲述“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集中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关注民生、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保就业,既是经济复苏的关键性抓手,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手段;稳就业,既是稳经济、稳预期,也是稳民生、稳信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持续加大。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并提出关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事关人社领域的具体内涵和做好人社工作的总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这意味着稳就业不仅要实现充分就业,而且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

(三)重大战略部署和优势叠加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红利

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基建”等重大部署交汇叠加,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红利。尤其是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及“十四五奋斗目标”的提出,为隆阳区赋予新的使命,也带来新的机遇。以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为奋斗目标,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转化应用,将为隆阳区突破性发展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等新兴产业提供新机遇,带动形成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过程将创造更多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促进高质量就业。作为保山市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隆阳区拥有地处滇西区域中心的区位优势,要依托保山发展机遇,紧紧围绕“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推动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驱动发展为人才队伍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十四五”期间,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将最大限度地支持鼓励创新创业,要利用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等人才创新政策,围绕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工业重镇的机遇期,打造产业门类多元并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滇西工业重镇的发展需求,统筹现有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提升隆阳区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比较优势,吸引高层次、高技能和综合复合型人才,稳定和激励现有高层次人才。积极培养全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完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隆阳”建设引领信息化驶入快车道,电子政务进入一体化、协同化发展新阶段,“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将为我们构建更加集成化、高效化、便捷化、智慧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赋能。

二、面临挑战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也面临诸多挑战。就业方面的结构性失衡已经成为就业工作中最为凸显的主要矛盾和首要挑战。社会保障面临的压力增大,经济增速降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失业人数和中断社保缴费人数都有所增加,政府财税减少后补助力度受到制约,都将对社会保障筹资产生消极影响。经济发展要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就必须更多依靠人力资本提质和技术进步,依靠创新驱动,人才将成为新的关键点,但人才难求、人才难留、人才作用难发挥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城乡就业面临较大压力。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较小,市场化程度、服务水平不高,尚处于产业发展初级阶段,缺乏具有一定规模且实力雄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年来,由于技能人才短缺用工单位出现“招工难”现象,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使得就业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企业结构显著变化,而部分求职者就业期望过高出现“就业难”现象,供求双方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隆阳区传统普通型产业多,新型高附加值产业少;为生活服务的行业多,为生产服务的行业少;规模集约化经营的企业少,就业市场驱动力不足;面对大量的就业群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空间有限,吸纳就业能力相对较弱;专业和需求错位,企业招工难和就业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区域内企业招工难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大。待业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受思想意识、家庭状况等主客观因素影响,新增待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部分人员为大龄人员和低学历人员,受用工单位招聘条件限制,难以实现就业。

(二)社会保障方面

社会保障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压力,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要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保障能力相对不足;收入增速减缓,支出压力加大、待遇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全民参保、依法参保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覆盖范围还不够广,还不能适应新媒体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企业参保主动性较低,扩面征缴中,部分应保人群尚未纳入参保范围,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率较低。部分企业出现选择性参保,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参保扩面工作。社保监管体系亟待提升,随着隆阳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人群不断扩展,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伤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由此带来的违法违纪侵占基金的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增加了基金监管的难度。社会保险内控机制不健全,社保经办内部稽核缺乏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导致社会保险基金存在安全风险,基金监管任务和责任加重,亟待提升监管体系。社保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比较薄弱,信息化建设、培训等业务开展无保障,办公设施不齐全,人员严重不足,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人事人才方面

人事人才工作活力激发不够,人力资源作用发挥不足,区域内企业用工难和大学生就业难的矛盾依然突出,结构性矛盾突出,传统型专业(教育、卫生和农业)人才较多,高学历、高级职称人才少,继承型人才多、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少;从事工业经济、商贸金融、企业管理和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人才短缺,经济发展环境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人才引进和培育难,全区人才总量较少,现有人才占有率低,高技能人才比较缺乏,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主体。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难引才、难留才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特别是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基层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技术型人才建设不完善。隆阳区缺乏技术型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工作经费投入欠缺,技术、技能型人才收入水平不高,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人才有序流动性差。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差距,技能型人才的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不匹配,各用工单位人员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

(四)劳动关系方面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旧突出,工程建设领域依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六制一金一表”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等现象增加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追讨难度,尤其是建设领域的层层转包和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出现了恶意讨薪现象,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加剧了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性。企业欠薪案件明显增加,个别重点案件处理难度较大,部分案件取证难度大,增加根治欠薪难度。拖欠工资埋下众多隐患,经济下行,企业运行困难,拖欠工资情况时有发生,给当前和今后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埋下了隐患。劳动监察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础设施较缺乏、人才队伍比较紧缺、执法力量较薄弱,“互联网+调解仲裁”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劳动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实施工作推进还有差距,企业接入平台硬件配置不到位,数据未实现实时录入平台,平台监管作用还未全部发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形成合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紧抓“党建引领”这条主线,贴近群众,满足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将从严治党和基层党建贯穿到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到服务管理的具体环节。通过编制发展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到位。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真正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新格局。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针,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贯彻理念,推动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大局观念,服从服务于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和重大发展战略,立足实际,谋划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在服务隆阳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障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各类群体的利益。

第三节 基本思路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稳就业、强保障、抓人才、维权益、优服务、严党建,以“放管服”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人社为载体,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人社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风向标”和社会和谐“晴雨表”作用,用更高质量的就业、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便利的公共服务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紧紧围绕新需求,着力在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兴办更多民生实事、实施更多惠民措施,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社工作的根本要求。推进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稳和进的关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完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考核体系,让制度设计更加合理、政策制定更接地气、公共服务更加高效、监督管理更有温度,使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兜住底线、工资收入和劳动关系能防住风险、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能促进发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大变化、大跨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聚焦群众所盼,坚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开拓思路,大胆创新,有力有序推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创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创造性地解决难题、补齐短板,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将“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人民群众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劳动者就业权益,健全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机统一。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诸多社会职责,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审时度势,科学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形势挑战、用好政策机遇、坚定服务理念,从隆阳区构建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的大局角度,认真谋划,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紧扣“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行动,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强基固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人社工作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着眼群众需求、反映时代特征、体现隆阳特色,全力服务隆阳经济社会发展。

着眼社会经济发展新态势,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通过政策引导就业、服务帮扶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等举措,推动全区就业工作良好态势,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着眼于扩大就业空间、增强创业活力,推动和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就业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紧盯社会保险工作新任务,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落实社保扩面征缴、齐抓共管的内部联动机制,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集中打好扩面“攻坚战”,努力做到法定人员全覆盖。提升社保基金运营水平,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立足人力资源发展新趋势,提升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服务隆阳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促进隆阳人才发展、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同步推进。强化人才管理服务,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措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和乡村振兴人才。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收入水平,促进人才在不同领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使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整体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

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新需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明显提升。

把握劳动用工管理新动态,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不断提升,加大对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和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的关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回应社会群众服务新期待,扎实推动“智慧人社”发展。以“数字隆阳”建设为契机,以“智慧政务”建设为核心,打造“智慧人社”新局面,全面建成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五化”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专业化、智能化。持续加强人社公共服务基层网点建设,明确各类经办窗口服务标准,切实提高隆阳区基层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人社系统信息化,运用信息系统,实现就业服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全程信息化和业务经办全程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把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高效便民,不断提升服务内涵,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对外事项办理基本实现“一门”办,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办,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专栏2:“十四五”规划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一、就业创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8〕

〔4.5〕

预期性

2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0.6〕

〔0.7〕

预期性

3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0.6〕

〔0.8〕

预期性

专栏2:“十四五”规划发展主要指标

4

城镇登记失业率(%)

3.8

≤4.5

约束性

5

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2.0

预期性

6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亿元)

〔10.88〕

〔9.8〕

预期性

7

扶持自主创业(万人)

〔1.03〕

〔0.7〕

预期性

8

创业带动就业(万人)

〔3〕

〔1.8〕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9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约束性

10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7.68

10.5

约束性

11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48.34

48.21

约束性

12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

2.13

2.98

约束性

13

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万人)

5.08

7.65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

14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3.31

4.11

预期性

15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0.4

1

预期性

16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2.5〕

预期性

17

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人数(万人次)

〔>0.04〕

预期性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1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100(审限内)

˃90

预期性

19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8.46

˃60

预期性

20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6

预期性

21

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8

预期性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2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个)

34

50

预期性

23

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人)

207

326

预期性

六、公共服务

24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82.23

91.7

预期性

注:〔〕为5年合计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就业优先行动,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主导就业、政府调节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聚焦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分类施策,差别化精准发力,引导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工作岗位,加强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出台促进就业相关举措。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充分发挥人才就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人才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聚力延长产业链,带动就业链,依托新材料(硅基)、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等新兴产业着力考虑嵌入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大数据服务等,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进一步整合民政、乡村振兴、教育、林业、农业、残联等部门的培训资源,重点开展适合农村发展的职业培训;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云南生态咖啡”“隆阳建工”劳务品牌,着力实施“技能云南”行动,把就业培训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马兰花计划、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康养云师傅计划等,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者技能素质,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返乡创业服务站”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聚焦经济发展、大数据、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新技术、新产业,努力使创业成为新的就业增长动力。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平等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者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特色化、定制化、专业化创业帮扶。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到2025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85%以上。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化平台。推动“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手段和功能,衔接好、利用好、宣传好公众号、APP、微信号、小程序等现代信息媒介平台。开展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就业政策全覆盖,为就业创业者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提升职能部门服务效能。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深入企业、社区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对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服务,实现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到2025年,做到政务服务事项90%“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服务对象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加快实现“不进人社门、办好人社事”的目标,不断提升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和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搭建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失业平台,建立隆阳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数据档案及数据采集、跟踪、对比工作机制,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针对不同时间节点,对企业用工缺口、新增就业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率、离职人数、离职原因等项目进行监测统计,提高监测质量,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建立就业应急预警机制。深入了解重点行业、企业总体用工情况,选择规模较大、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监测对象,加强企业跟踪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减员原因等项目进行重点监测统计。同时,通过核实企业上报数据,检查企业用工情况,复核其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进一步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有效。不定期对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进行走访,实地了解企业的生产及从业人员增减原因,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通过专场招聘会、政策进企业等多种途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就业服务。有效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欠薪逃匿、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对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就业应急防控方案。

第二节 完善社保惠民体系,提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参保。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做好基础养老金统筹工作,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准备工作。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先保后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持续落实。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人员工伤保险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和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大力推进作风转变和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切实杜绝经办服务中管理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服务。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责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骗保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以经办规范化、管理精确化、服务便捷化、基金安全可控为抓手,整合经办资源,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岗位设置,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改革,全面建成纵向省级集中、横向信息共享、对外网厅一体、对内精确管理的信息系统,推动综合柜员制、网厅一体化、业务档案电子化、业务财务一体化、查询咨询多元化建设。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采用窗口服务、网上服务、移动服务、电话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多险合一经办。积极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窗口受理从“专管员制”向“综合柜员制”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5年底,隆阳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0.5万人、48.21万人、7.65万人、2.9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

专栏3:全民参保计划工程

1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省联网和动态更新。

2

做好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大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


第三节 打造人才战略高地,构建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人才战略是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激发人才活力,为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抓实各项人才引进工作及其奖励政策的落实,着力扭转引才难、留才难的被动局面,真正实现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助力隆阳跨越发展。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方式;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提升评价科学性。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倾斜等制度的落实,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和欠发达地区流动。强化体现人才智力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创新知识、技术、技能、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人才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益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宣传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申报储备工作政策及人才申报工作。制定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工作计划目标,完善符合隆阳实际情况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政策。明确人才奖励范围、奖励金额、申报奖励方式、各部门职责、保障方式等内容,形成系统的引进人才奖励机制。逐步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渠道、晋升渠道、奖励范围、奖励金额、申报奖励方式、各部门职责、保障方式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建设工种相对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以“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为重点,充分发挥有绝活绝技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技术攻关作用。健全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试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充分发挥企业首席技师在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中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以提高质量和提升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实现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到质量第一、兼顾数量的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提升服务品质转变,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到突出社会效益第一转变。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新兴产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通道。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制定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海内外急需紧缺人才。加大高学历、科技型人才扶持力度,实施“汇创隆阳”人才发展计划,研究制定面向高学历、科技型人才的普惠性政策,将人才引进和培养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构建市场化的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体系。加强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的人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综合性专业化的人才市场,不断完善优秀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积极引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区域人才中介企业集群。

专栏4:人才优先发展工程和行动计划

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企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等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2

“校企”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校企合作,鼓励各类职业学校与企业,建立全面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3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发展规划,围绕隆阳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转型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四节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更加合理的工资收入

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健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科学的企业工资最低标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第五节 突出人事管理制度,激发更具活力的干部队伍

继续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建立干部管理约束、待遇引导和交流机制,以此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领导干部整体能力素质。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硬性措施,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坚持完善目标考绩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考绩治庸。让干部建立起以业绩为核心的行为习惯,在考绩目标的确定上因岗制宜、量化为主、类层明晰;在考绩目标结果运用上实事求是、奖惩适度。充分运用考绩问责、施政行为问责、群众公论问责、纪律问责等手段严格约束干部,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干部坚决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坚持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实行目标考核治散。通过谈心谈话、专项调查、组织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参加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日常考核。了解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思想动态、工作情况,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在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中的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和修正。建立干部待遇引导退出机制,畅通干部出口,在建立优惠待遇引导退出机制上,坚持以人为本,既体现组织上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关怀;既实现组织政策引导,又平衡干部心理,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干部交流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围绕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建设,加强干部结构性交流。按照专业对口、岗位相宜、身份相符、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结合干部任期目标、年度目标考绩结果,在换届最佳时机进行干部交流,解决班子结构不合理、内耗严重、整体素质偏低、执政力不强和经济类、专业类干部紧缺等问题,逐步实现班子年龄结构梯次配备、文化水平相应提高、专业特长搭配适当、性格气质相容互补、整体功能运行和谐的干部格局。

完善重点人才职称评定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产业人才评价。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细化人才分类,突出业绩导向。加大对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重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和职称评定。

第六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加高效的治理格局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创新和完善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作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和监察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健全综合激励制度体系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持续提升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逐步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严格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责任和拖欠清偿责任,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方式,发挥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畅通争议仲裁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到2025年,城镇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6%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

专栏5: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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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落实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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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推行企业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和延期支付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容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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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逐步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效纳入平安隆阳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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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欠薪争议调解仲裁,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第七节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用工企业利用网上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引导用工企业“应上尽上”,真正实现服务企业,实现“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腿”的目标。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高效便捷的外来人才来隆工作、出入境、居留管理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编制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为重点,研制一批地方标准,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科学确定各项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积极配合隆阳加快与省市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业务专网平台对接融合,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提升“隆阳人社”移动平台等服务事项,推动实现业务网上办理、移动办理。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加快第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推进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扩大秒办、不见面办理事项。推进人社大数据开发应用,深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实现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自动办理。建立纵深防护和协作运营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新建基层保障业务用房及相关设备购置,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质量及业务经办能力,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改善服务环境、更新设施设备。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统筹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练兵比武”、评比表彰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实施社会保障百千万人才工程,努力培养社会保险精算等专业人才。加强劳动关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办案需要充实增加仲裁员、调解员,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专业化建设。

专栏6: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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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根据需要新建基层保障业务用房及购置相关设备,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质量及业务经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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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设立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实现区级就业创业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快信息共享,遵循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业务指标体系要求,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及其他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努力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等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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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的投入,推进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政府人才管理、流动人员应用、企业选人用人的需要,促进流动人员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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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人员队伍能力提升。加强人民调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力度,普遍提升劳动关系协调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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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机构性质,使用统一规范的机构名称。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提高执法效率。理清层级职责,消除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作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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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能力提升为主线,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人才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健全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基层经办服务人员的定期轮训和初任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基层公共人社平台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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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精算专业人才建设。建立专门的精算队伍,力争配备1-2名精算业务人员,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培养和储备一批既熟悉社会保障政策又掌握精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第八节 聚焦主责稳扎稳打,推动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

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以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契机,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力争实现未就业劳动力基本信息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持续加强劳务协作,实施定向输出。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就业培训。完善输出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留得下、能增收”的目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对接,提高就业扶持覆盖面,建立公益性岗位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健全巩固低收入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

发挥社会保险稳定器作用。实现低收入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落实国家代缴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的衔接,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保障低收入人员失业保险权益。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防止因伤致贫返贫,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动员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等服务活动。

加强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加大对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落实技工院校招收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努力使更多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落实技工院校对口帮扶工作,校地精准对接,以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对农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应培尽培。

第九节 着力建设智慧人社,打造更有温度的公共服务

以人社业务信息化为基础,加快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汇聚人社大数据资源,探索人社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人社”管理服务能力,以牵引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实施“人社智慧化建设、能力专业化建设、事项标准化建设、内容品牌化建设”四项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

人社服务智慧化建设。结合“数字云南”“数字保山”建设理念,以打造智能化经办、智能化管理、智能化监管、智能化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基础、完成数字化改造,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系统平台上,实现人社全业务平台、数据、服务的横向和纵向的整合,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人社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打造全面的智慧人社。基础设施完备的智慧人社。进一步积极参与建设完善各类人社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基于云计算、超融合、容器化等先进IT支撑技术,建设高效、弹性的人社基础运行支撑平台,满足日益多变的IT计算和存储需要。基于最新硬件、先进人工智能、安全认证、数据汇聚等技术,参与建设和完善人脸库生物特征库、统一可信认证平台、密码服务设施、OCR识别系统、可靠消息传输、统一日志、统一授时等基础平台,满足各类人社系统实现智能化的基本需求。信息化系统健全的智慧人社。积极参与以智慧人社为目标对已建系统进一步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其余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建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系统,实现人社业务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技术与业务模式融合创新,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推进人社业务涉及的材料、单据、证照、档案、资金等方面实现数字孪生。广泛设计业务协同场景,探索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服务机制,以智慧化办理为目标,实现协同办、打包办、自动办、智能办。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对各项业务办理进行监控分析,筛查违规行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业务防风险能力。数据资源丰富的智慧人社。进一步完善人社大数据平台,参与建立统一的人员基础信息库、单位基础信息库、生物特征资源库等人社基础数据库,并逐步整合人社各领域业务系统生产数据,实现人社各领域的业务数据全面整合及深度治理和应用,建立人社数据多元汇聚交换机制,实现人社内部、外部,横向、纵向的数据共享交换。实现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教体、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构建人社大数据的识别、筛查、溯源、评价、预测、预警、精算等应用能力,赋能人社业务流程改进、资源配置优化、基金全程监管、风险全程防控、政策执行评估、基金平衡测算、宏观决策分析等业务工作。服务广泛便捷的智慧人社。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制定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目录,努力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客流量大的互联网渠道等外部服务渠道拓展,通过各种群众常用的渠道提供人社服务。加强基层服务平台服务信息化供给能力,引导基层服务利用信息化能力持续开展创新,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人社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人社服务进一步智能化转型,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互动服务、引导服务。

服务能力专业化建设。把行风建设融入尽责履职各环节、全过程,确保“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持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教育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岗位,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式“综合柜员制”,推行审核审批前移,确保窗口首席代表或前端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直接办结一般事项。开发推广业务大厅智能服务终端,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分担实体窗口业务流量,精简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督察考评和激励机制。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差评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窗口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倾斜。建立窗口经办容错免责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开展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促进办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要求”。持续推进“清、减、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等问题。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落实取消证明事项。推动人社领域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成功经验并及时推广。制定“四个”统一标准。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为方向,执行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统一标准。梳理人社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公共服务清单内所有事项和权力清单内高频事项标准化建设,统一事项要素标准,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编制统一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公告,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晰指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认真执行人社系统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管理,根据设定依据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信息化手段应用、经办模式升级等情况,并及时调整。

服务内容品牌化建设。围绕基本建成滇西产业高地、滇西中心城市和幸福隆阳、美丽隆阳、活力隆阳、人文隆阳、平安隆阳、清廉隆阳发展战略,进行人社服务内容品牌化建设。打造人才服务品牌。以“人才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坚持“政策围绕人才推、服务围绕人才办、要素围绕人才送”,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打造人才服务品牌。打造高层次引才和育才平台,让更多创业创新人才引得进来、留得下来。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人才服务体系和客户端,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由“一站式”向“一键式”转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保姆式”“零跑腿”服务。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人社服务品牌。以服务少数民族创业就业、民生保障为主线,打造人社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着力提升隆阳区少数民族地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打造产业服务品牌。聚焦“三张牌”定位,围绕隆阳区新材料(硅基)、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等发展战略,针对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设计覆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主要业务的标准化服务产品,优化服务模式、改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人社公共服务产业品牌。打造短平快服务品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指导思想,对标立项、提质增效、深化服务,打造“短平快”服务品牌。对照省市人社系统统一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着力打通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边远艰苦地区、乡、村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开放“短平快”服务窗口,让边远艰苦地区群众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专栏7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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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服务“一卡通”建设。进一步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提高就业补贴、社保待遇用卡发放率,促进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等用卡发放,探索推动政务服务、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探索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推行“同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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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的人社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后台统一、渠道多元、同源发布、协调联动的线上服务格局,全面支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各领域业务线上办理,与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线上服务总门户。持续推动各级各类人社审批服务事项依托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扩展人社政务服务全国“一网通办”覆盖范围,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持续深化“互联网+人社”建设成果,形成“互联网+人力资源”“互联网+调解仲裁”“互联网+监察”等多种典型应用。

第四章 重点工程项目

第一节 稳定企业保障就业工程

通过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延长贷款期限,加大扶持力度,压缩审批时限,助力个体经济快速高效发展。联同创业担保贷款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制定贷款额度及贴息标准,增加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落实企业稳岗补贴。开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绿色通道,及时兑现返还资金。用好用足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培训,吸纳就业。缓解企业用工压力。注重拓展招聘渠道,在挖掘本地劳动力的基础上,对接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的人力资源市场,“走出去”招工引工。加强就业和用工趋势预测,服务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特色产业用工需求,缓解企业用工压力。

第二节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建立隆阳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全面梳理本区博士生、硕士生初聘岗位等级及晋升情况,创造便于查询及访问的集中信息源,准确掌握全区所有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情况、层次、分布、发展等状况,为科学管理和决策奠定基础。加强与省市、院校之间的人才开发合作,搭建人才发展交流合作平台,积极邀请省市对口专家来隆,通过行业现场指导、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在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充分利用紧缺性招聘政策,提供优惠条件,创优人才引进环境,灵活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着力为隆阳经济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第三节 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程

大力实施“技能云南”行动,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动力,以实施多层次技能人才、专项技能人才培养为抓手,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补齐技能人才发展短板,为隆阳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专栏8: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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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以“提技能、促就业”为目标,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隆阳建工”劳务品牌开展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全区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十四五”期间计划培训2.5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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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目标,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婴幼儿照护服务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经营管理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有关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师等培训。“十四五”期间计划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0.4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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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马兰花计划”培训。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创业能力为目标,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紧盯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创业培训。

第四节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提升工程

抓好平台,健全实体化建设。逐步完善仲裁院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广泛宣传,提高法治观念。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遵规守法意识。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调解流程。工作中始终坚持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将调解工作实施于立案前、立案后,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同时根据案情深入企业、社区进行调解。强化责任,提高仲裁效率。严格把好案件审理关,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高效。坚持“公正合法”的原则,为来信来访人员排忧解难,促成劳动争议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决的准确率。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程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指导企业重点从劳动用工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企业内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劳动争议调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企业文化12个方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营发展。

专栏9: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隆阳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重点指导比顿咖啡产业文化园、保山华大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滇西电子商业示范园、隆阳区下村工业园区等代表性企业成功创建隆阳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逐步扩大示范企业范围。举办劳动保障案例分析会,以案说法成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普法阵地。

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以“互联网+人社”的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从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手,秉承着“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宗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集成服务、简约服务、创新服务、规范服务,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窗口单位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让办事群众真正只跑一次路,只排一次队,就能办好事。多方探索,深化“互联网+人社”运用大数据、云计划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微信年审验证、微信收费,推进人社服务更便捷化、智能化。

专栏10: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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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3906平方米,改扩建1个区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新建8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用房1906平方米。按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功能分区,确保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推进各项人社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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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扶持10个以上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对劳动力进行实名制信息采集管理,有针对性地实现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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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进乡村,岗位送上门”创建活动。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了解乡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和意愿,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向,有计划、有目的地将扶贫就业招聘会办到最基层,让大家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就业。计划累计精选100家企业在隆阳区乡镇组织现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涉及建筑业、服务业、制造业、纺织业及农业行业等诸多工种,能为各类企业提供人才、人力资源保障,促进企业发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任务保障

继续推进和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项工作在人员、时间和内容上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阶段性的专项调研工作。培养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鼓励各行业协会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指导协调作用,邀请各党派、各社会团体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担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监督员,监督、检查、督促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决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力度

按照相关法律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列入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重点确保规划涉及的重要项目的资金投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的政府投入机制,优化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人才投入的财政资金。建立财政对社会保障的稳定投入机制。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支出结构,统筹使用好各级经费,多渠道向上争取筹措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三节 加快法治人社,完善制度保障

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目标职责、工作机制、干部行为和机关管理,建立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节 加强统计监测,推进项目实施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调查体系。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推进“数字人社”建设,建立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为重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系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库、资料库和基础数据库,推进各项指标数据的集中统计、分类比对和统一发布,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

第五节 深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围绕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教育培训体系,深化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建强建好法制宣传、就业培训、窗口服务、监察执法和信访仲裁队伍,初步实现结构稳定、业务精通、服务文明的建设目标,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六节 优化信息资源,推动智慧管理

建立信息化建设规划体系,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健全和完善数据库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格局。建立区域性劳动人事资源数据库,重点打造隆阳人力资源网站品牌,提供网上法律咨询、信访受理、业务办理、就业招聘等公共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作用。整合优化网络信息资源,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实现机关、社区窗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

第七节 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构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加大宣传投入,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