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2-052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5-20
《隆阳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43号)要求,结合隆阳实际,制定《隆阳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促进中医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202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1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21〕43号)。为切实抓好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全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结合隆阳实际,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形成该《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形成多样化、多层次、功能齐全、覆盖面广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继承创新体系、中医药资源保护以及文化传承传播体系,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动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中央、省、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隆阳实际,主要从六个方面23条措施进行了描述,具体为: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保障措施。围绕制约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问题,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二是体现传承创新,健全服务体系。围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融预防保健和疾病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信息化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三是促进人民健康,发挥独特优势。围绕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四是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产业发展。围绕提升中药质量品质和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强化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本地品牌培育、大力发展中药配方颗粒、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五是改革培养模式,巩固优化队伍。围绕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六是推进中医传承、开放创新发展组成。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提升全民中医药文化素养。
《实施方案》的实施,由区直各有关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和分工,共同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