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发放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30201-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2-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多渠道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好隆阳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隆阳实际,区人民政府制定了《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较紧缺,轮候家庭已超过3000余户,“人等房”的现象较为突出,通过租赁补贴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多渠道保障政策落到实处,结合隆阳区实际,制定《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案(试行)》。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规〔2022〕1号)。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以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主要方向,加大多渠道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发挥住房租赁补贴在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的兜底保障作用,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切实解决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较紧压力过大的问题。
(三)工作任务
方案编制、审核发放两个阶段进行。其中,方案编制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目的是减轻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压力,并明确发放对象、准入条件、提交资料、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及工作步骤。
(四)部门职责
明确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明确发放条件及发放时限;二是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5-306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