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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强制拆除兰城街道沙河社区唐官8组一违法建筑
发布日期:2014-11-17 10:12:21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本文来源:隆阳新闻中心 作者:李晓斌  打印正文

11月13号,我区对兰城街道沙河社区唐官8组一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兰城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街道沙河社区唐官8组居民李某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组内新建围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八条规定,责令李某于10月5号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于9月29号依法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告知李某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10月9号,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又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催告书》,催告李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但李某一直置之不理,未按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物。为此我区专门组织人员开展了这次强拆行动,将李某新建的围墙、大门进行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