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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3户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发布日期:2014-11-17 10:10:54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本文来源:隆阳新闻中心 作者:赵洪秋 李晓斌  打印正文

11月14号上午,我区组织区国土、司法、公安等单位人员组成200多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对永昌街道董某、高某、李某3户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永昌街道在巡查工作中发现,该街道白塔、下村、杏花三个社区内存在未经批准的违法建设活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但违法建筑户却不愿自行拆除。在说服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法定程序先后于今年9月29号、10月8号、9号分别向董某、高某、李某下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而3户违法建筑户仍视若无睹,迟迟未见行动。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建设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对3户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