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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主要做法
发布日期:2016-12-22 15:25:34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隆阳区属滇西边境片区贫困县,在保山市五县(市、区)中,该区贫困人口最多、贫困发生率最高。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涉及16个乡镇(街道),搬迁总规模150184779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004204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搬迁总规模数的93.2%,搬迁规模占全市搬迁总规模的43%2016年,该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搬迁安置63052176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9616053人。截至目前, 44个(汉庄庄房安置点总规调整,导致安置点建筑风貌调整,工程未开工)易地扶贫搬迁点已全部开工建设,集中安置点房屋全面开工建设,基础完工1438套,主体施工3245套,完工未入住761套;进城购房已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1236人;建成道路42公里,架设引水管道21公里,架设输电线路68公里,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投资9.28亿元。该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经验做法为: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一是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先后7次开展贫困信息甄别,逐户比对剔除识别不精准对象,结合各级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切实摸清底数,进一步明确搬迁对象,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搬迁4098户、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搬迁946户、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搬迁1261户。二是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54321”帮户工作机制,即“处级及以上(含非领导职务)每人帮扶5 户,正科级(含非领导职务)每人帮扶4 户,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每人帮扶3 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帮扶2 户,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帮扶1 户”,组织1.33 万名干部挂18 个乡镇(街道),重点包5 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通过“转走访”进一步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并入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提高群众参与搬迁热情。

二、强化新村规划引领

一是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切实把“十三五”规划与“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衔接统一的要求,坚持市委、市政府“能大不小、能城不村、能平不坡、能多层不独院”的思路,科学合理规划了45个(含汉庄、潞江两个园区3个安置点)搬迁安置点。二是结合安置点地形地貌,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布局民居,做到村寨风貌优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宜居宜业;民居设计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实现外观特色化、内部功能现代化,做到特色鲜明、人畜分离、厨卫入户。

三、突出搬迁农户主体

一是方式,群众自主选。为缓解土地流转难题,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进城安置、集中安置、插花安置三种搬迁方式。二是规划,群众大家议。通过召开搬迁群众户长会、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由搬迁群众议定安居房户型、建筑风格等,共提供6种世居民族建筑风格,65个户型供农户选择三是价格,群众自己谈。由联建小组组织搬迁群众结合地质、户型、结构、厂家等情况与有资质的施工队商谈安居房建设价格,承包单价均在1300元以下。四是房屋,群众参与建。要求施工队同工同酬,优先满足搬迁农户参与安居房建设,既增加搬迁农户收入,又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同时,搬迁农户在参与项目建设中得到技能培训。

四、抓实产业扶贫

一是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围绕每个劳动力每年培训1次、每人提供1个就业机会、每户争取1个劳动力就业的“三个1”目标,促进劳动力就地、进城、进园就业和自我发展创业,切实做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二是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贫困户搬迁后,通过引入企业或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实施“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规模农业,企业优先聘用土地流转贫困户作为产业工人,贫困户可获得土地流转收入和劳务收入两份收入。三是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的要求,在每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建设一个养殖小区,实行集中养殖;积极探索母猪寄养(合作社无偿提供良种母猪、技术,赊销饲料,农户投入人力、圈舍、设备等进行代养,合作社按最低保护价回购仔猪或肥猪,代养良种母猪前五胎每胎返还合作社1头仔猪,养殖户扣除饲料款后,获得销售收入,同时享受年底返利)、仔猪代养(合作社无偿提供仔猪、技术、赊销饲料,农户投入人力、圈舍、设备等进行代养,合作社按每头150元—200元给予代养农户劳务费)、入股养殖(“合作社+基地+搬迁户”扶持贫困户模式,将上级项目资金、政策性补助资金,作为搬迁户股金注入合作社,年底按本年度盈利的49%分红)、代养母牛(因长期有事外出或因有特殊情况的贫困户需将牛交由合作社代养的,代养期间所产生的管理和饲养费用,合作社与农户据实结算;因病、因残或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将种母牛交由合作社统一饲养,产生收益后,扣除养殖成本,70%利润归农户,30%利润归合作社)等多种畜牧养殖模式,实现利益有机衔接,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组织和受益程度。四是加大政策扶持。该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村为单位新植各类经济林果、间套种和林下种植、引进良种母猪、良种母牛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区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积极申报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发展基金项目资金25.88亿元、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10亿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道路、水利、学校、文化活动场所、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易地搬迁与党建“双推进”

为确保国家扶贫政策精准落实落地落户落到人,筑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战斗堡垒”,做到征地、搬迁、建设、监理一盘棋,该区抓住2016年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利时机,在各安置点指挥部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将各级工作队员、施工队、搬迁对象中的党员全部纳入支部,统一组织管理、学习。特别是在安置点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流转、征地等困难问题,由党支部组织党员以身作则,主动深入群众,做牢做实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序推进安置点建设。如辛街乡集镇安置点近500亩范围内,就需要拆除或迁移23户违章作坊、10座砖瓦窑、10座蚕房、1180冢坟,以及大量电杆、通信塔、电力高圧线塔,通过党支部的努力,最终让违章建筑的加工户自行拆除建筑迁入工业园区,让原住户高兴参与重建家园,让坟主将坟迁入公墓。

六、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对不符合条件、实施方案不齐备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二是严格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制。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性质、资金额度等实行阳光操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及时进行公示,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三是严格实行报账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报账制管理,严格按照3:5:1:1的比例拨付资金。四是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区级对易地扶贫扶贫搬迁项目每月抽查1次、每季度全面检查1次,确保扶贫资金不出现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保证专款专用。

七、严格对搬迁工作的督查问效

分别与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订军令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牵头,每月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按照《隆阳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不重视、进度慢、措施软的10名乡镇领导实行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