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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抓实“三公”原则 力保阳光交易
发布日期:2016-12-16 08:40:05  浏览:  字体:   作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付丽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全面落实集中交易规定,修订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严处场外交易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二是强化审批源头控制,把好交易项目进场条件审查关,确保交易活动审批合法、手续完备,重点防止规避招标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程序,细化操作流程,抓牢中介委托、信息发布、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重点环节监督,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建立部门联动处理投诉举报机制,探索建立整治围标串标具体操作办法,严处围标串标、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开展交易活动431次,节约资金4389.08万元、资金节约率1.91%,实现资产增值385.47万元,资产增值率6.84%,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得到强化的同时,公共资源的市场配置效率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