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索引号
01525687-7/2024122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意见采纳情况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20

1.征求意见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省市相关管理办法,结合隆阳区实际,区财政局草拟了《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隆阳区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等四项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8日向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区属国有企业发出《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征求〈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并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20日通过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意见采纳情况:

截 止 2024年12月20日,共收到意见建议13条,均为隆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区财政局认真研究,采纳修改意见12条,并对《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送审稿)进行修改。


附件:

1.《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送审稿)

2.《隆阳区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送审稿)

3.《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送审稿)

4.《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送审稿)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