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687-7/2024111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1-1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草拟了《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隆阳区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等四项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局。

邮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191号隆阳区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邮政编码:678000

传真号码:0875 - 2218384

电子邮箱:lyqczjzcg @ 163. com

联系人及电话:汪丽萍,0875 - 2218064

附件:1.《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隆阳区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隆阳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征求意见稿)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