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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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160321SL7Di003 | ||
| 标 题 | 关于分户问题 | ||
| 姓 名 | 张* | ||
| 手 机 | 153****2026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16年03月21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现在已婚和父母住在一起,想申请分户,但是当地派出所要求出世两个房产证和土地生产证!我们没有说我们条件不符合!但是我在网上查询了这种条件可以申请,何况我们在农村根本没有房产证!想再咨询下你们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分户?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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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现答复如下:依据保山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了便于工作、生活、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办理分户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2、分家协议书(无需公证)或《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居民户口簿》。即可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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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
| 处理时间 | 2016年04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