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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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10120IA7lP001 | ||
| 标 题 | 最低保障金申领条件 | ||
| 姓 名 | 郭** | ||
| 手 机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1月20日 | ||
| 信件内容 | 请问隆阳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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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郭先生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隆阳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是:持隆阳区户籍困难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为年人均收入低于4800元,城市低保为月人均收入低于660元),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主要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籍、收入、财产状况是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 | ||
| 处理对象 | 隆阳区民政局 |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