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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60402PXlbn001
标    题 关于危房改建问题
姓    名 高**
手    机 137****3702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16年04月2日
信件内容 家中现在申请危房改建,设计新房和旧房的方位不同,准备把新房地基设计在院子里,主要为了更方便生活,同时也与屋舍周边环境相适应,更合理。而镇里领导说,必须在原地基之上建设,否则不能批示,请问危房改建是否有这项规定,为何不能理解和村民的设计意见,毕竟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一辈子的大事。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危房改造时,必须获得宅基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手续,同时除地质灾害点可以另选它址外,必须按照原址重建。感谢您的理解。
处理对象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