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司法局防汛应减灾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04-4-/2021-0611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6-11

隆阳区司法局防汛减灾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思想新理念要求,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抗震减灾等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关于统筹抓好防汛和科学蓄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防控、紧张有序、安全度汛”防汛方针,树立以防为主的防控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有效控制汛期紧急突发事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采取整体联动,反应迅速,各司其职,管理有序的方法,针对突发事件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配合相关责任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应急减灾工作,排除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组织领导

成立隆阳区司法局防汛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霍俊燕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王云芳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徐国卿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飞兰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雪梅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马雪婷  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晓潇  区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武婷容  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王春平  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股长

           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

       李靖宙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赵会莲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董锐兰  区司法局依法行政监督股负责人

       高晓丽  区司法局扫黑办主任

       各司法所所长

       各法律服务所主任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区司法局防汛减灾应急工作,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汛减灾应急值守等工作;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飞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马雪婷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与上级机关部门联络,并掌握我局防汛减灾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负责防汛减灾应急值守临时性的采买工作,为全局抢险救灾干警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遇有人员受伤情况,负责联络送往医疗单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防汛减灾应急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积极应对

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树立防汛救灾意识,加大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好防汛减灾责任,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司法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接到发布做好紧急防汛准备工作或根据紧急警报即将发生灾情,各司法所所长应立即与局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商讨应对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强化职能,做好工作

1.加强法治宣传。各部门要深入宣传《防洪法》、《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防汛抗灾意识,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到人,措施有力,物资储备到位,做好防汛减灾应急值守的一切准备工作。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近期高温缺水抗旱的情况,对因防汛抗旱抗灾印发的矛盾隐患及时排查,及时化解,强化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各司法所及时报告汛期险情隐患,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做好汛期矛盾纠纷化解及生命财产救助相关工作。

3.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监管。各司法所要切实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一是深入排查隐患。各司法所通过电话联系或实地走访的方式,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居所是否安全、是否需要转移,重点关注居住在山区、河沟旁以及独居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教育提醒。时刻关注气象预报,通过微信群发送雨情预警通知并做好防汛知识宣传,一旦有强降雨天气预警,第一时间提醒社区矫正对象注意防汛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户外活动,特别强调不得违规离开其活动区域。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制度,切实掌握行踪动态,要求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险情时,及时报告司法所以及所在村(社区)

(三)强化值守,守土有责

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干警24小时值守制度,根据《防汛减灾应急值守安排表》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司法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务必在岗在位,严防各类突发险情灾害的发生;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部门工作任务和情况,必须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

五、防汛减灾应急工作纪律

(一)在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抗防洪救灾命令,切实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

(二)局防汛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检查,对值班人员有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汛期凡因玩忽职守,紧要关头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和抢险救灾指令,造成危害的视其后果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