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预警信息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607-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监测预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6-07
2023年以来,我区在经历了第一波新冠感染高峰后发病情况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总体呈零星散发状态。近期全国、全省新冠疫情出现上升势头,5月以来全省报告病例数、核酸及抗原单日阳性检出率、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病例新冠阳性检出率、ICU病房入院病例新冠阳性检出率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同时我区新冠病例数也开始出现上升趋势。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在新优势毒株流行和人群免疫水平变化的影响下,可能出现疫情反复,特别是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较高。我区近一周新冠病例报告数较上一周上升幅度超过60%学生和医务人员群体中也陆续开始出现病例,部分学校已经出现新冠聚集性疫情的苗头,为进一步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学校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各乡镇(街道)、学校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新冠病毒感染常态化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教室、宿舍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师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全方位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可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二、建议学校掌握师生在第一波疫情中是否感染的底数,对没有“阳过”的师生加强关注,督促各托幼机构或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师生出现发热、全身酸痛、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三、及时核实处置聚集性疫情。托幼机构或学校发生可疑新冠聚集性疫情时,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和处置,并及时报告属地疾控中心及卫生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
四、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监测,及时做好风险研判,第一时间发现辖区内聚集性疫情并及早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避免出现规模性聚集疫情 。临床科室应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新冠临床救治能力。
五、目前社会层面口罩佩戴意识下降明显,应加强公众的个人防护意识,到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口罩,外出回家时进行手消并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