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流行性感冒疫情防控的预警信息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320-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监测预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0
当前,全国已逐步进入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流行期。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南、北方省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持续上升,流感样病例中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从0.7%上升到 25.1%,流行毒株以甲型H1N1为主,流感聚集/暴发疫情的报告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截至2023年3月16日,我区共报告流感病例113例,3月份以来报告92例,占81.42%(其中学生43例、占46.74%,幼托儿童9例、占9.78%,教师1例、占1.09%),近一周报告流感病例58例,较前一周(29例)上升50.00%,发病数快速上升;发病数较多的学校为隆阳区第三小学(18例)、保山学院(4例)、实验小学(3例);发病数较多的乡镇街道为九隆街道(24例)、永昌街道(13例)、潞江镇(13例)。且近期我区已有部分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趋势,因此,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疫情监测
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流感诊疗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早期识别、诊断与治疗能力,实时开展流感疫情分析,研判疫情走势,对可能发生聚集/暴发疫情的场所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与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运转和院感控制工作。
二、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等落实好校内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开展晨检、午检、症状监测和因病缺勤登记,及时发现流感样症状病例及时离校就医;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对楼堂馆所和外环境进行规范的消毒,保持内清洁、常通风透气等。
三、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做好流感病例医疗救治工作
及时治疗老年人、儿童、孕妇、有基础性疾病的重点人群等。对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医疗机构应当采购足够的抗病毒药物,保证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同时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患防护,降低医源性感染。
四、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推进疫苗接种
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流感防控科普、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等,注重覆盖托幼机构、各级学校、儿童聚集场所、老年社区等重点场所,提升流感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按《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 (2022-2023)》要求,教育、卫生两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疫苗的查漏补种,提高学生的免疫力,推动重点人群和高风险人群 (老年人、儿童、孕妇、慢性病患者、医护人员、学生、教师、羁押人员等 ) 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