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525699-X-/2022-052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5-26

一、编制目的

以“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为目的,科学、有序、协调、高效地应对地震突发事件,规范地震应急救护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隆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以《隆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基础,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修订并完善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隆阳区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护准备、应急救护处置、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等工作。

四、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五、工作原则

树立“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抗震救灾的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地震的不同阶段和震情、震级采取相应有效的处置措施,把震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落实准备、紧急处置”的原则,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基本准则,结合震情、灾情,组织指挥和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六、指挥系统及工作机构职责

(一)指挥系统

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卫健局成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或领导班子人员担任,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和市卫健委的抗震救灾工作指令,对卫健系统的救灾防病工作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辖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的抗震救灾防病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疾控股)。组成七个应急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疾病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纪律检查组。各组根据各自的职责与任务,结合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严重、受灾范围广、人员伤亡多、抢救时间紧的特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对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2.负责区人民政府对地震指令的传达,制定地震灾害时本系统有关各种条例、规定、措施等;3.做好本系统地震灾害的损失、人员伤亡等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4.统一部署本系统现场灾情的评估和实施抗震救灾工作;5.草拟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震情及救灾工作情况;6.统一安排、调用和分配区政府调拨支援的资金、物资、食品、设备、器材、衣物、药品等;7.做好震时接待等相关工作。

(三)各应急工作组的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相关股室成员组成。职责:综合协调抗震救灾防病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抗震救灾防病工作预案;负责信息收集报送;抗震救灾防病报告等工作;指挥、组织各医疗机构人员紧急疏散,确保疏散有条不紊、人心不乱、不慌、有序,按本系统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的疏散路线、避震场所,把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疏散到安全的避震场所;指挥、组织各医院对院内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紧急妥善处理,抢修疏通医院内进出道路,运送抢救危、重伤员、救灾物资、器材、药品、食品等工作;指挥、组织各医院对被破坏的院内设施及时尽力抢修,对危险部位进行排险,对重点科室(手术室、急诊科)的设施进行抢修,迅速恢复医疗抢救、护理、手术;指挥、组织各医院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保证医院内医疗救助、生活用水、用电的通讯畅通。

2、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区卫生应急队员或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整合医疗资源,组织做好灾区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根据人员的伤亡情况,建立震伤医疗救护系统,进行“现场急救—治疗站(中转站)—后方医院”的医疗体制。

3、疾病控制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人员由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现场消杀工作。

4、卫生监督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做好地震救灾防病期间的卫生执法监督和稽查;做好饮水卫生、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的监督工作。

5、宣传报道组。组长由局机关党委书记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职责:使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激励本单位职工树立抗震救灾的信心,宣传抗震救灾知识,平息地震谣传,稳定和维护正常秩序等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收集抗震救灾事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尤其是做好饮水卫生、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地震救灾防病的物资、资金预算;组织协调防汛救灾防病物资;保障防治药品、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医疗单位做好震后各医院职工及住院患者的生活保障工作。

7、纪律检查组:组长由专职纪检组长担任,人员由相关成员组成。职责: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纪律,对在抗震救灾时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违纪情况的查处。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区卫健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和救灾防病工作。

1、医疗机构:深入灾区开展现场驻点或巡回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工作。

2、区疾控中心:指导灾区做好饮水消毒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环境消杀灭、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负责做好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科学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灾害期间灾害风险和卫生需求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

3、区卫健局综合执法所:在区卫健局领导下,负责对灾区的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卫生应急队伍编组及要求

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充分做好应对准备,灾情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能够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七、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区政府关于我区境内地震临震预报后,本部门领导小组组长在本部门抗震救灾时行使最高领导职务,当发生地震时,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指挥权,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本部门进入临震应急期,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召开本部门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二是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三是检查本部门、各医院、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秩序;五是排查各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并及时检查消防设施

八、震灾预防

(一)平时组织本部门应急工作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适时开展本部门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二)制定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避震场所;

(三)备存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

(四)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路线的监控及巡视工作;

(五)本部门干部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当发生地震时,听从区人民政府指挥,部门领导立即启动预案,通知各应急工作组人员迅速赶到当地医院,按各自职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备存地震应急包和抢险救灾工具(防雨雨具、照明器材、架子车、医疗器材、药品、铁锹、镐、手电、钳子等设备),并在后勤库房固定地点设立“救灾物资专用”;

(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白天和夜间安排领导带班,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制度;

(八)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库、药房工作人员存放好贵重药品,防止丢失,震后及时检查核对,并将情况汇报本部门领导小组。

九、震灾应急措施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卫健系统开展地震抢险救灾工作。要求:

(一)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二)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根据灾情,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医务人员迅速对伤员实施救治;

(四)医务人员对本震区的伤员逐一检查、治疗,将地震中抢救伤员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综合协调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设备全面检修,尽力恢复正常运转;

(六)各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将本小组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汇报部门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七)及时上报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按上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的指示开展工作。

十、震后处置

(一)本部门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看望受伤员工,根据情况安排好生活;

(二)调查和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地震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区政府评估地震灾害损失情况,向区政府汇报本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情况,负责写好本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