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园所卫生保健 保障儿童身心健康—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928-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8
为促进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落实好各项卫生保健制度。2023年9月14日—26日,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价专家组,对18家已取得办园资格并提交卫生评价申请书的托幼机构全面开展卫生评价。
评价组严格对照《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标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多种方式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设施安全、传染病防控措施、幼儿体格锻炼和膳食营养安排、意外伤害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督导,并指导托幼机构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设施设备,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卫生评价,进一步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增强保教人员卫生健康意识,有力促进各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工作稳步提升,为全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