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隆阳区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58736667-6-/2018-05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17
《隆阳区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是我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4号)的具体举措,现就《隆阳区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过程
2018年3月5日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2018年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和“最多跑一次”等6个行动计划。保山市相继出台《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4号)。按照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草拟了《隆阳区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向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征求了意见,修改后提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
二、政策出台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营商创业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政策结构内容
《方案》整体结构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有关要求5个部分。
在工作任务中,《方案》明确了加强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要求,使条件具备、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区、乡、村各级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比例达到100%以上。积极推动水、电、气、视、通讯、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把直接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延伸至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实现为民服务的“集约效应”,形成“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中心围着社会转”的工作格局,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规范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审查细则、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以及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实现区、乡、村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县(市、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建立安全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尽快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各部门自有系统的数据对接。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为依托,加快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多跑路”、部门“协同办”,实现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办结”。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评价。除涉密事项和经各级政府批准的复杂事项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应用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流转、审批,不得“网外流转”,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做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申报办理,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事率。四是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研究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本部门、本乡镇(街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规范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应用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为“最多跑一次”服务和“一次不跑办结”服务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