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检查通报!(第四次)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2-03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处置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28
疫情防控检查通报!
3月26日~27日,瓦窑镇牵头,与瓦窑派出所、老营森林派出所、瓦窑市场监管所、卫健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三个检查组,分别对辖区内的重点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抽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有1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未遵循隆阳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的相关要求规定,在经营期间未佩戴口罩、未定期消杀。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该超市业主给予了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疫情防控政策现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