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9家经营商户被处罚!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2-03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处置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11
【疫情防控】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9家经营商户被处罚!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时期,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充分认识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性。但仍有小部分经营商户抱有侥幸心理,未按规定落实当前形势下的疫情防控措施。为进一步排查整治我镇疫情防控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近期,瓦窑镇联合派出所、森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餐馆、KTV、超市、酒店、物流、农贸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开展疫情防控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责任意识不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商户进行了严肃处理。
3月5日至6日,检查组到瓦窑集镇、老营集镇开展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7家餐馆、1家冷饮店、1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未按照隆阳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的相关要求规定,在经营期间未佩戴口罩、未定期消杀。
对此,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9家经营商户给予了警告处罚,并对负责人进行疫情防控政策现场宣传教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严肃对待防疫工作,保持理性、冷静,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筑起抵御疫情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