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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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1-4-/2021-0422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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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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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2

瓦窑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瓦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地质灾害情况及防治工作概况  

由于我镇领导重视、突出重点、措施明确,2020年度我镇范围内无地质灾害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挂图,发放《防灾减灾明白卡》54份和《避险明白卡》375份,通过媒体宣传,设立警示牌、集中培训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人员伤亡。  

2. 更好的监测和防治我镇辖区的地质灾害,避免和降低人民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瓦窑自然资源所尽职尽责,在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工作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1)层层负责制度2)汛期值班制度3)险情巡查制度4)灾情速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3. 加强重点区域、部位的巡查监控。对核桃坪矿区、飞龙公司矿区、中和新兴铁矿区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隐患源大排查、巡查,督促采矿权人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特别注意尾矿库、废渣堆放点的安全,对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认真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进行监控,设立警示标志,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4. 严格执行零报告、月报等制度,2020年入汛以来,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可能较常年偏高,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中和铁矿、永乾公司、永连公司、旧寨村、克恭村、六合村、下麦庄村、马转村一带老瓦路沿线。预测的主要依据如下:  

1. 地震:近年来,全球板块地质构造处于活跃期,地震频繁。我镇辖区内断裂构造十分突出,发生地震的几率较高。  

2. 地质环境:我镇地貌多为陡坡地貌,且地表风化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我镇矿山开发点多面广,近几年来城乡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客观上造成植被的破坏,增加了高陡边坡和废渣弃土的数量,将不断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3. 人类活动过程影响人类活动过程日趋强烈,瓦窑镇近年来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程活动如公路、矿山建设等,伴随着各种工程建设,出现了大量高陡边坡及弃土石,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的机率增大,滑坡坍塌现象也将相应增多。  

根据上述主要激发因素的预测,结合瓦窑镇为多山地区,境内群山起伏、地形切割较大、松散岩层分布广、地质灾害隐患多、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等特点,加之局部大雨、暴雨天气的机率较大因此,预测2021年全镇地质灾害活动将处于较高水平。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  

根据瓦窑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以及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结果等情况,瓦窑镇2021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  

1. 下麦庄村阿克山组滑坡:该滑坡属于小型,威胁17户,67人,滑坡体位于村庄后方及公路上方,坡度较陡,上方出现长60米的裂缝,如遇长时间暴雨,极有可能诱发滑坡,直接威胁到下方村寨、过往车辆和人员  

2. 六合村大白岩组:该滑坡属中型, 威胁30146人,其中朱必海户后缘坡度大,有滑坡迹象,如遇强降雨,极有可能诱发滑坡,直接威胁到朱必海户安全;余金禄户和杨会凯户院场出现裂缝且前缘切坡过大,如遇强降雨,极有可能诱发滑坡,直接影响到余金禄、杨会凯、杨兴发户安全;  

3. 克恭村张家坟组滑坡:该滑坡属小型,威胁1154人,滑坡体位于村庄后方,后缘坡度大,山坡穿越一条水沟,近期活动情况:有坍塌现象。如遇长时间暴雨,极有可能诱发滑坡,直接威胁到下方村寨。  

三、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根据隆阳区气候特征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对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情况分析,确定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1030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乡村集镇、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为重点,根据《隆阳区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工作制度》建立并切实运转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因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此,应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  

完善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镇长为防区预防责任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本村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人,同时各隐患点都确定了监测责任人。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  

1. 四项制度具体如下  

1)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要镇政府及有关村社区层层负责,各村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2)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人,保证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每天的信息沟通、反馈。  

3)险情巡查制度:对已知隐患点,监测负责人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对客观上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人口居住区附近地域,每个自然村要确定一至二名巡查人员在汛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新隐患要及时采取监测措施并向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一旦灾害发生,村社区要尽快向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所报告,对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电话:28630112863052  

2. 三条措施具体如下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二)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  

各村社区、矿山企业等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瓦窑自然资源所汇报,由瓦窑自然资源所上报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确认,并决定是否列入群测群防网络。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动群众,在汛期中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人口密集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工作,布置专人负责。  

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隐患、有效化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及矿山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明确。重点防范期内,各村社区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瓦窑自然资源所汇报,并按要求填表做记录,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三)严格搞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矿山、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建的项目。要督促各矿山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其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并与镇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及早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完成治理,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来不及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和瓦窑自然资源所要结合本防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与群测群防工作的积极性和防灾意识。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隐患点,给群众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避让卡,让群众真正明白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避让卡上的内容,一旦发生灾害能从安全道路撤离,做到有效预报和成功避让。并要求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治意识。同时要严格控制破坏环境的开发项目,坚持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于村镇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各村委会要督促各自然村制定村规民约,对私自挖砂取土采石行为加以禁止,加强监管,发现及时举报,防止因私挖滥采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  

(五)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党委政府在汛期将组织辖区隐患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开展针对地质灾害的预警、紧急避险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预定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应对能力,树立正确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科学的防灾常识。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经排查,我镇2021年各村社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见附件。  

  

   附件:瓦窑镇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排查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