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2024年春节廉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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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1-4/2024020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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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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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2-07

新春将至,全国各地张灯结彩、年味渐浓,呈现一片红红火火迎新春的喜庆氛围。在这辞旧迎新之际,莫让节日腐败披上“人情往来”的外衣,更要守好“廉洁”关,过好“廉洁”节。

瓦窑镇纪委温馨提醒全镇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全面营造崇尚廉洁、拒腐戒奢的节日氛围,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奢侈礼品、购物卡、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吃喝和个人宴请。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或年终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

七、严禁值班期间赌酒,值班人员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或酒后上岗。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

九、严禁出现餐饮浪费、攀比等现象。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做好廉洁表率,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崇廉拒腐,自觉抵制“节日腐败”。

党员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带头倡树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摒弃陈规陋习,持续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过一个文明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后,祝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节日快乐、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