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派出所交警中队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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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2022-1110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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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10

近日,瓦房派出所交警中队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男子,并依法对其执行拘留。

当日下午2时许,执勤民警在瓦房乡沙瓦线K60+400米处开展交通查缉,期间,杨某驾驶一辆红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过,民警按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其神色慌张地将车靠边拿出了驾驶证,身上还散发了一股难以掩盖的酒气,味道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遂现场对杨某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果不其然,结果显示为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后民警又对杨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其在2013年2月16日,就在保山城区因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处过。

经询问,杨某如实交代,自己2013年因饮酒驾驶摩托车被处罚后,并没有吸取教训,想着只是城里交警查的严,在农村应该无碍。于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再次无视交通法规,选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被瓦房派出所民警查了个正着。

目前,杨某因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