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麻乡集镇管理告知书

索引号
01525768-5-/2022-08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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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8-01

丙麻乡集镇管理告知书

丙麻乡广大父老乡亲、集镇各经营户:

为全面提高集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造一个清洁、优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文明、规范停车

请驾驶员朋友“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做到以下几点:

(一)小型汽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摩托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主大街人行道上黄色区域内),停车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相邻车位,不超出停车泊位线。货车需要卸货停放,货品卸完立即驶离。

(三)严禁车辆在禁停区域停放,禁止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车专用应急通道等区域停车。

(四)严禁任何个人或商家利用反光锥、地锁等设施霸占停车泊位,以及擅自设置、施划、损毁停车泊位。

(五)街天所有车辆一律禁止停放在集镇及老街子黄线所划摊位区域内。

自2022年8月10日起,对违反上述规定,在道路上乱停乱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并进行记扣分的处罚,对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予以拖离。

二、禁止占道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丙麻集镇市场、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广大群众日常出行,切实解决集镇环境“脏乱差”、人行道被长时间占用的问题,请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占道经营。以房屋前沿为界限,严禁任何商户和单位私自将物品摆至人行道上。

(二)严禁在道路上长时间摆放物品。严禁以路为市,在公共道路上长时间摆放物品,影响交通出行,确实需要占用的,须到乡政府备案,经同意后方可摆放。

(三)严禁在道路两侧粘贴小广告。严禁在道路两侧行道树或电线桩上悬挂、粘贴经营广告标语或横幅。广大居民发现有粘贴小广告的要及时劝阻或向乡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四)严禁在人行道上私搭乱建。严禁任何商户或单位未经许可在人行道上私搭乱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请各商户、单位对照标准自检自查,并于8月10日前消除影响,拒不整改将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三、集镇摊位管理

(一)摊位划分

为了集市规范管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所有摊位设于盛景小区内。分别设立了小吃区、水果区、蔬菜区、活禽区、粮食区、肉类区、日用百货区和服装区。小吃区位于车站下至小河边公厕桥头;蔬菜区位于小河边公厕桥头往南至连接线;肉类区位于连接线往东至第一个路口;活禽区位于肉类区往北至疫苗接种点;粮食区位于疫苗接种点至文化站往南第一个路口;水果区位于车站下三岔路口往南至肉类区;日用百货区位于车站下直行第二路口往东至粮食区;服装区位于车站下直行第三路口往东至粮食区。

以上区域划分均已设立标识牌,请按区域摆摊经营。

(二)摊位管理

各摊位经营者要做到合法经营,对占用摊位不经营,以租赁方式收取费用的“街霸”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

(一)收费标准

根据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环保局、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隆阳区集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的通知》,结合丙麻乡实际情况,将丙麻乡集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通知如下:

1.常住居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2.00元/人/月。

2.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

商铺0.7元/平方米/月;餐饮1.4元/平方米/月;酒店(宾馆、旅馆)4.0元/床/月;集市摊位街天1.0元/米/日,空天1.0元/摊位/日(1摊位=3米)。

本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处理要求

各商户、单位、个人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禁止乱扔垃圾,必须将垃圾投放至固定摆放的垃圾勾臂箱中。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建筑垃圾严禁投放进垃圾勾臂箱,一经发现,按丙麻社区村规民约严肃处理。

五、特殊时段交通管控

为解决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集中放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丙麻乡党委、政府协同丙麻派出所、丙麻乡中心小学校共同研究治堵举措,推出了在特定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单向通行和限时临时停车的交通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间

学生在校期间周日至周四晚上20:30至22:00;周五下午15:30至16:30。

(二)管控内容

丙麻信用社岔路口、大青树下岔路口至061乡道(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往东岔路口)实行单向交通管控,管控期间所有车辆自丙麻信用社岔路口、大青树下岔路口向061乡道(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往东岔路口)单向行驶。

061乡道至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往岔路口,管控期间所有车辆从粮管所方向行驶,不得向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方向驶入。

街里至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路口,管控期间所有车辆向061乡道(丙麻乡中心完全小学往东岔路口)行驶,不得向丙麻乡人民政府方向驶入。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