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麻乡“四提高”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
- 索引号
- 01525768-5-30/2018-08010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26
丙麻乡“四提高”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
丙麻乡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四提高”优化政治环境,提高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
一是提高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委主要领导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始终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提高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乡纪委主动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乡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及时研究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协助党委研判纪检监察工作形势,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更要坚持回归和聚焦主业,细化责任分解,坚决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切实管好,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三是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该乡要求乡纪委要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提高乡纪委的履职能力。纪检干部要从实践中学习,从理论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不断强化自律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三种意识,敬畏制度、慎重用权,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方面做好表率、当好榜样,着力防止“灯下黑”。
四是提高部门自身廉洁意识。纪检干部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恪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丙麻乡 鲁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