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01525770-6-/2021-061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6-10
水寨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提高政府保障消防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乡突发火灾事故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当本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乡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 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现进一步调整充实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玉娇 党委书记
耿 昱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 扬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靖 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周忠明 党委副书记
杨明宇 纪委书记
李坤龙 武装部长
汤云皓 组织委员
杨 蓉 宣传委员
朱庆宏 副乡长
邓家志 副乡长
董 洋 副乡长
李皓天 综治办主任
刘正锁 卫生院院长
朱珈弘 供电组组长
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现场指挥机构
(1)火灾扑救组
组长:杨扬
职责任务: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2)人员疏散组
组长:李坤龙
职责任务: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3)安全保卫组
组长:王靖
职责任务: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懂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朱庆宏
职责任务: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四、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重大火灾事故以上信息;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一般火灾事故信息。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先期处置
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主管部门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当火灾事故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重大级别以下火灾事故由事发地有关部门率先启动相关预案;需要乡政府协调处置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由乡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村、社区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重建
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社区)负责。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应急保障
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保障
要保证所需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火灾事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火灾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乡内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灾区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乡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五)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社区)、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水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