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岗位人员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70-6-/2020-03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3-13
水寨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动力转移就业
公益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区、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工作体系,抓实就业扶贫工作,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全区就业形势平稳。根据2020年3月11日全省、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视频调度会、3月10日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和区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公益性岗位设置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名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招聘对象
优先考虑聘用隆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人员,包括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大学生、“4050”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
(二)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大学生人员持2019年及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人员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
(三)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有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
(二)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三)近三年有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和无理上访的。
(四)经常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五)有违纪违法嫌疑尚未被有关机关查清的。
(六)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七)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六、工作职责
专职负责就业政策宣传、就业供需对接、就业咨询、就业帮扶及有组织转移输出;负责辖区内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核实、就业需求摸排、数据统计上报及更新。
七、工资待遇
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大学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工资为1050元/人/月;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工资为1500元/人/月。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每年一签,考察期为一个月。
八、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隆阳区水寨乡为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三)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14日,报名截至2020年3月14日中午16:00。
九、未尽事宜由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水寨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