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所需材料及审批权限
- 索引号
- 01525770-6-/2018-083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8-30
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所需材料
及审批权限
1、问:办理林木采伐怎么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
答:
一、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请表,由村委会、林业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同意采伐(移植)的林木采伐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以上三个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采伐(移植)的数量、树种、采伐方式。
(二)林权证或村委会出具的林木权属证明。
(三)商品林采伐,林业服务中心或有林业调查规划资质单位出具的伐区设计报告或简易伐区设计。采挖移植非林地及人工种植的活立木,提供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采挖调查设计报告及用于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学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木材生产计划公示表。
(六)林木采伐许可证发前公示表。
(七)采伐(移植)集体林木的,必须提供村民会议记录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提交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转让、采伐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采伐(移植)承包(转让)的林木的,必须提供承包(转让)合同书(或者协议)。
(九)申请人上年度采伐过的,提供伐区检查验收材料;上年度更新采伐的,提供造林任务完成情况验收证明。
(十)因工程建设需采伐(移植)树木的,提供相关的工程建设批准文件,涉及征占用林地的,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伐区设计报告。
二、审批权限:
采伐商品材蓄积10立方米以下的由隆阳区林业局委托各乡镇(街道)审批,10立方米以上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采伐商品材蓄积50立方米以下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50至200立方米以下(活立木移植10株以下)的由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审批;200至300立方米以下由区林业局局长审批;300立方米以上(活立木移植10-39株)的由区林业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采伐自用材由隆阳区林业局委托各乡镇(街道)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