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

索引号
01525770-6-/2018-0918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9-18

临时救助

1.问题:这个事项属于那种类型?

答:公共服务

2.问题:这个事项实施主体是哪个部门?

答:水寨乡人民政府

3.问题:这个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国务院令694

4.问题:这个事项的责任事项有哪些?

答:1.受理阶段责任: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相关备案材料进行审核;2.备案阶段责任:对材料完备的,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对备案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村进行修改;3.公布阶段责任:对备案事项进行公布;4.后续阶段责任:要求村级对备案事项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和解释说明;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事项。

5.问题:这个事项追责情形有哪些?

答: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问题:这个事项追责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底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六条;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7.问题:作为群众该如何监督

答:1窗口咨询或投诉:隆阳区水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号码:(08753139711,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2纪检监察投诉:隆阳区水寨乡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08753139711

3信函投诉:隆阳区水寨乡纪工委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678005

4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电子邮箱:szxdwzf@163.com

8.问题:该类事项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隆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问题:办理此种事项如何收费?

答: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