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和保山市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50307-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3-07
关于召开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和保山市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精神,为继续做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促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和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根据工作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招生方案和保山市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一)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二)保山市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6:30—17:30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二、听证参加人
(一)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
1.听证会主持人1人。
2.听证记录人2人。
3.听证会代表:1.青华街道代表7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街道代表1人、社区工作人员代表1人、家长代表2人、教职工代表1人);2.邀请市教育体育局代表1人;3.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区检察院、律师代表各1人;4.新闻媒体1人;5.听证会组织单位代表2人。
(二)保山市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
1.听证会主持人1人。
2.听证记录人2人。
3.听证会代表(14人):1.永盛街道代表7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街道代表1人、社区工作人员代表1人、家长代表2人、教职工代表2人);2.邀请市教育体育局代表1人;3.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区检察院、律师代表各1人;4.新闻媒体1人;5.听证会组织单位代表2人。
四、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社会公众代表要求(社会公众代表为:户籍或居住地在对应社区的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如实客观反映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同意公开个人报名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7日—3月12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各街道听证代表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代表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成为听证代表的人员,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或2)并签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未签名、证件不全等情况视为报名不成功。逾期报名的,视为未报名,听证会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四)参加听证的社会公众代表产生方式
如申请参加听证的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人数不足,所缺名额由各街道办事处推荐补足。
五、其他听证参加人报名事项
其他听证参加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和2)连同身份证扫描件送至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需遵守《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和保山市实验小学东城校区招生方案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附件3),请准时出席,迟到者视为放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