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日宣传周】贴息贷款助推产业扶贫

索引号
01525767-7-/2019-112603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0-18

【全国扶贫日宣传周】贴息贷款助推

          产业扶贫

 

“想养扶贫猪,却没有钱盖圈;想多种几亩烤烟,却没有钱盖烤房;想自主创业搞点桑果加工,却没有钱投资。”面对想苦、想发展、想脱贫的贫困户,都存在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西邑乡党委、政府积极工作,让贴息贷款帮助发展生产,把贴息贷款用到实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是用于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的专项贷款。

专项贴息贷款是有偿、有息资金,不能用于赈灾救济和无偿还能力的经营项目,坚持 "有借有还,到期归还","谁用、谁借、谁还"和"群众借款自愿,银行贷款自主" 等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并依法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借贷款双方合法权益,保证贷款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明白下面关于贴息贷款的相关政策:

1、牵头部门:扶贫部门

2、扶持对象:2018年1月底国办系统中的有贷款意愿、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3、用途:采取多种形式发展脱贫产业,增加收入。

4、贴息标准和期限:小额信贷按同期基准利率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多为三年,贷款期限不足的据实贴息。贴息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按季度向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报账拨付。

5、利率执行标准: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利率按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即“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一年期4.35%,三年期4.75%)的标准放贷及贴息。”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做适时调整。

6、贷款额度和贴息方式:每户贷款数额控制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不得超过5万元。利息先由农户按同期基准利率足额垫付,待财政贴息资金报账后,再由承贷金融机构拨付到借款农户账户内。

 

7、申报流程:

年龄在18至65周岁(含)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贷款意愿的,向其村(组)提交申请表、由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和承贷机构审批。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每户可申请期限为3年(含)以内的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对获得贷款的贫困农户,实行利率优惠。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扶贫到户小额贷款按年利率5%进行财政贴息,年利率高于5%的部分由贷款人自行承担。

乡、村加强监督,确保贷款用于发展产业致富。乡扶贫办、村委会在贷款上报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按照贷款项目的初衷,只贷款给用于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坚决杜绝贫困户贷款用于吃喝享受的情况。

“五个一批”中排在首位的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在脱贫攻坚这场战斗中,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主力军是我们的贫困户本身,政府更多的作用是帮扶。扶贫要先扶志,要充分发挥贫困户的原生动力,让“要我脱贫”变“我要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