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操作流程
- 索引号
- 01525767-7-/2019-0107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8-20
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操作流程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凡2009年1月1日后首次创业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二)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提供资料
1.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2.创业计划书。
3.备用联系人信息表。
4.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民工手册、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等)。
5.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6.个人信息补充资料一份。
(三)申报审批程序
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创业人员提交贷款相关资料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五)还款方式
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二、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担保对象:当地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距法定退休年限差三年的龙陵县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保山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营业执照》、《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另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民工需提供《农民工手册》;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个人信息补充资料一份。
担保人:担保证明书、担保保证书各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担保人的《工资卡》等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报程序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到承办机构提出申请→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五)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
(六)期限
不超过3年。
(七)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还清。
三、其他要求
(一)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人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入会证、入股证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申请“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
(二)拥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以前借过的不再借(包括夫妻双方一方未还的,另一方不能再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