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充医疗(二次补偿)理赔程序
- 索引号
- 01525767-7-15_B/2016-1212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1-01
参合农民住院,新农合医疗减免后单次个人自付部分到5000以上实行分阶段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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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新农合报审单、结算发票、病情证明、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新农合医疗本、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
(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如病人本人没有银行卡,可用亲属关系的,但须复印齐各自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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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邑乡新农合办公室报销
注:1.分段理赔标准:单次住院个人自付部分5000元以上至1万元赔付50%; 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赔付60%;3万元以上至5万元赔付70%,5万元以上赔付80%。赔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20万元。
2.赔付计算公式为:赔付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新农合不予补偿费用 × 30% - 5000元)×对应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