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律己”之心
- 索引号
- 01525767-7-12_A/2016-09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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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13
守住“律己”之心
来源:云南文明网
所谓“律己”,就是用法律、规则、纪律和要求自觉约束自己。严于律己是一种美德。古往今来,有志有识有为之士,能够把握自己,以沉湎于权力、金钱和美色为戒,关键在于守住“律己”之心。
守住“律己”之心,贵在自觉、贵在经常、贵在全面。所谓自觉,就是把律己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化为自觉的行动,而不是当作外在的负担。所谓经常,就是把律己作为经常性的要求,不断对照检查,而不是当作一时的摆设和点缀。所谓全面,就是把律己贯穿于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既管工作又管生活,既管思想又管作风,而不是“不拘小节”。
守住“律己”之心,贵在慎独、贵在慎始、贵在慎微。所谓慎独,就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主动接受组织、制度的监督,而且还要不断加强自律,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所谓慎始,就是要克制住第一次面对的诱惑,干部犯错误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旦有了第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更多次,绝不能以“下不为例”来原谅自己,而丧失为官做人的底线。所谓慎微,就是要注重小节、不贪小利,高度警惕小毛病、小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如果在“小事”、“小节”上不注意,思想上放松警惕,就可能不自觉地放纵自己,终将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