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乡:莫让“被加班”偷走干部的假期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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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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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西邑乡:莫让“被加班”偷走干部的假期和权益


连日来,“清明节强制加班,员工怒怼领导”一事持续引发网络热议。面对越来越强的舆情,47日晚间,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告称,前日有关中国电科要求员工清明加班遭怒怼的聊天截图系陈某自编自导,并不属实。

但在真相大白后,网友们在乎的并不是整个事件的水落石出,反而是惋惜于事件的编造、反抗声音的虚假。从这可看出劳动者对于加班的态度,社会对维护劳动者权益呼声的强烈。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21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如果按照每周5天、每天8小时计算,职场人平均每天工作9.56小时,加班近2小时。而这只是企业就业人员的平均加班水平。

言及加班,抱怨的不仅仅是企业员工,看似铁饭碗的公职人员也有诸多苦水难以倾诉。尤其是基层干部,在面对开不完的会、加不完的班、写不完的材料、留不完的痕迹,下不完的村后,属于自己的时间寥寥无几;即便到下班时间,在面对仍在加班的同事,自己也得“陪同”加班,看似辛勤工作,实则是在精神内耗,无度消耗干部的精力,削弱干部的活力与创新力。

当然,不能说加班就一定是错的,也不是说凡事都不可以加班,当遇到突发事件、事关百姓生命财产的急难险重事项时,加班则成为减少损失、保一方的稳定的后盾。干部多辛苦一点,群众就会少一点损失、多一份平安,对干部就多一份信任,这样的“加班”一个刻不能少。而默认加班、隐形加班,或者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无为加班,不仅不会促进基层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反而还会透支干部的身心健康,削弱干部的战斗力。

“默认加班,有事无事都要加会班、只为在领导面前图露脸、好邀功、他在加班我也要加班”,种种怪相反映出来的不仅是无效“内卷”,更是对干部廉洁务实作风的腐蚀。常态化的加班,衍生出来的不良情绪就会危害干部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同时加班赶出来的工作效率低、质量差,频繁的修改最终换来的是干部的厌倦与反感。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直都有关于劳动时长的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那么,既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什么超时工作、加班文化仍然盛行呢?从法律层面说,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低、法律意识淡薄是一个重要原因,即使是法律明确规定了,但是限于对法律的认识,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干部都是默许态度,没有人会对其进行规范引导。

若将视野转移到干部的具体工作环境中去,干部面对的困境将会更加的多元化。一个摆在干部面前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每一个打工人都需要工资来养家糊口、追求职位的晋升。而由于职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你敢反抗“强权”,则就意味着你职业生涯的失意;再加之,很多干部害怕自己会被冷落,遭受排挤,以至于自己不得不跟从于加班大军的步伐,投身到无意义的加班中去。同时,除了干部本身之外,上级部门于基层走访少、了解基层不足、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缺乏认知,导致上级和基层的关系成为熟知的“金字塔”,上级不断开会下任务,下级积极传任务,基层不断“完”任务。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无谓加班。

那么,要想叫停没有意义的乱加班、“被加班”等乱象,维护干部的权益,则需要多方努力、多措并举。对于用人单位和领导干部来说,要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制度,假期就是假期,是给员工和干部休养生息、调整心态的法律保障,不允许被任何人践踏和剥夺;在思想意识上要树立休息也是“上班”,休假是为了更好地工作的理念。倘若遇到突发事件或者必须值班加班情况时,也应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上级组织也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合理下达工作任务,确保休息时间;干部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生价值导向,能够上班完成的任务绝不拖到下班,拒绝无意义加班,该下班下班,该休息休息,不要总想着通过加班来捞政绩、挣表现,往自己脸上贴金,下班就要好好休息充电,多陪陪家人朋友,让疲惫的身心得到些许放松。(供稿:周必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