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58483429-4-/2021-061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6-11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指导思想
1.5 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 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2.2 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3.职责分工
3.1 部门职责
3.2 部门任务
4.应急响应
4.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4.2 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管制或局部戒严
4.3 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4 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4.5 严格信息发布,统一宣传报道口径
4.6 做好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5.保障措施
5.1 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5.2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5.3 通信支持和保障
5.4 后勤支援与保障
5.5 日常防范工作
6.附则
6.1 预案管理
6.2 预案解释部门
6.3 预案实施部门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高效、妥善指挥处置发生在我局管辖范围内的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的。
(4)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突发袭击、劫持平民,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的。
(6)突发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较大危害的。
(7)其他突发恐怖袭击事件。
已制定某一类恐怖袭击事件具体应急预案的,依照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并按该预案处置。
1.4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新隆阳”的高度出发,在市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适应当前国际国内严峻复杂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坚持以情报信息为先导,立足于预防和控制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动,立足于恐怖袭击事件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发生,做到未雨绸缪,超前应对,充分整合全局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切实提高我局指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整体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展开,最大限度地将恐怖活动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5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坚持在市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决策指挥下,由区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快速反应,紧密配合,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明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制造袭击事件或企图制造袭击事件的恐怖分子,彻底摧毁恐怖组织,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尊重国际惯例,切实维护国家和我区良好的国际形象。
2.组织体系
我区发生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后,迅速启动区级和现场两级指挥体系。
2.1 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发生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时,成立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区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组长统一决策指挥,担任指挥长,由区公安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公安、武警、消防、宣传、发改、工科信、财政、民政、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畜牧、卫生、环保、外事、电力、通讯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
区指挥部具体负责对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随时向市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报告恐怖袭击事件及处置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相关建议;负责传达和组织落实市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的决策、指令;根据需要协调、调动全区反恐怖专门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如需实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或戒严,调动武警部队参与处置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2.2 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派指挥或副指挥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的位置以通信畅通和安全有效为前提,原则上尽可能靠近现场,便于直接掌握情况和下达处置命令。现场指挥部执行区指挥部的决策指令,根据需要调动区域内一切专门力量和资源,先行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类型、事态情况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工作组对现场指挥部负责,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具体执行现场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1)抢险救援组:由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开展疏散人群、抢救伤员、灭火排险,控制事态发展。
(2)现场救治组:由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开展对受伤人员现场紧急抢救,迅速将危重伤员送至指定医院救治。
(3)维护秩序组: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开展现场警戒,疏导交通,维护医院救治秩序,加强社会面控制。
(4)侦查取证组:由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查访问、判断性质、技术侦控、搜捕疑犯。
(5)现场行动组:由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公安、武警等专业力量进行谈判周旋、武力攻击、解救人质等行动。
(6)信息综合组:由党委或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开展收集情况、传递信息、汇总材料等工作。
(7)对外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8)后勤保障组: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开展车辆调度、通讯保障、物资供应、资金筹集等工作。
(9)机动组: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工作任务和工作人员随机而定。
(10)专家组:根据事件性质和需要随机而定。
3.职责分工
3.1 部门职责
负责参与处置化学恐怖袭击事件、攻击国家和民用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以及由区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指定参与处置的其他突发恐怖事件。
3.2 部门任务
紧急调集处置恐怖事件所需的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置恐怖事件的物资储备;根据区指挥部的指令,督促指导信息通讯部门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提供通信保障;根据区指挥部的指令,督促指导电力公司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切断现场区域供电,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及时抢修、恢复生产生活供电,做好重要电力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4.应急响应
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长的决定,区指挥部和区工科信局迅速启动预案,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
4.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1)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后,及时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不得延误。
(2)根据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核和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区指挥部迅速组织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按照区指挥部的指示,深入分析研究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向市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3)及时将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
4.2 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管制或局部戒严
(1)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区指挥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实施部分地区的戒严,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区指挥部的指示,发布公告、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对管制、戒严区域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4.3 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并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救援情况。我局根据区指挥部安排,调动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倒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
4.4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和安排,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间、码头、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
(3)加大社会全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4)组织、协调公安、武警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区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4.5 严格宣传发布,统一宣传报道口径
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国家形象的原则,在区指挥部的指导和区委宣传部的安排下,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舆论。
4.6 做好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1)处置工作完毕后,区指挥部和现场两级指挥部终止工作。按照政府部门的安排,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根据区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参加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进行系统总结,积累经验,剖析问题,完善预案。
5.保障措施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培训,为处置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5.1 专业力量建设
(1)加强防核、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2)协助区反恐怖主义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3)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5.2 装备建设和物资装备
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要求,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
5.3 通信支持和保障
根据反恐怖斗争的需要,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建立并保持畅通的联络体系。督促指导通信管理部门组织调度全区通信网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
5.4 后勤支援和保障
根据实际需要,为反恐怖基础建设、购置装备器材和反恐怖专业力量提供训练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
5.5 日常防范工作
(1)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2)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
(3)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5)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6)加强有关科普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依托《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6.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局反恐办会同区有关股室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区委政府批准后实施。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本预案,结合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经常性地组织演练,增强反恐实战能力。
6.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局反恐办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反恐领导及应急指挥
体系
2.恐怖事件处置流程
附件1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反恐领导及应急指挥体系
附件2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恐怖事件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