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搬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58483429-4/2023122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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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7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省级

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云南澜沧江酒业

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搬迁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17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分公司等4家企业搬迁滞后问题,其中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仍未完成搬迁。经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具体问题

2017年省委、省政府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保山市中心城市规划区重点区域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违反《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擅自将保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搬迁完成时间由2017年底延期至2019年底,要求其必须在2018年底完成企业搬迁。2022年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2017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搬迁滞后问题,仍未整改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经落实,该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1217日裁定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现该企业已停产停业,无污染物排放。

综上,建议将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纳入整改完成无需搬迁,并予以销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督促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分公司做好破产清算后续工作。


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云0502

3

2.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云0502

4

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云05024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