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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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0-x-/2021-0114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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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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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2-24

   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站所、村委会(社区):  

为有效落实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使用安全。为确保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决定成立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万长青  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董立春  镇党委副书记 

张学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虞雯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吕翰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辉志鹏  财政所所长  

苏琦晨  村规办主任  

王明生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春霞  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明  林业站站长  

张聪芹  农经站站长  

段云坚  公路管理所所长  

张巧荣  纪委副书记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董立春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财政所所长辉志鹏担任,负责统筹办公室各项工作,必要时人员可从各站所抽调,如有人员变化,由新任职人员自动替换。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传达各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指导、检查,研究解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和组织上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和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各年度通过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扶贫资金开展建设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项目实施前、中、后进行各阶段抽查  

(二)指导各职能部门针对涉及的资金按照区级要求进行拨付、结算、报账和公示。同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项目开展资料收集、台账建立、问题自查和绩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顺利推进各类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各职能部门针对管理的项目会同项目所在村委会(社区)进行自检自查,将发现问题以及初步解决建议以形成书面形式反馈至领导小组。  

(二)提高认识,确保工作成效。各职能站所、村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的检查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三)严肃纪律,严格工作作风。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遵守工作纪律。  

  

  

  

汉庄镇人民政府          

20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