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金鸡乡《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服务指南

索引号
01525762-6-/2019-11191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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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1-19

隆阳区金鸡乡《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