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9-07036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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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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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03
围绕2019年全区脱贫摘帽的总体目标,按照“坚决不让房子成为脱贫摘帽否决项”的总体思路,为达到全面清零农村危房的目标,结合金鸡乡实际情况,就全面实施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部署,全面排查锁定农村危房存量,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开展2017年、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工作和无力建房改造工作,实现全乡农村危房“清零”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户主体。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危房改造政策,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户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安全为本,分类指导。以实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结合农户意愿,充分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根据不同的危房情况由农户自行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改造安全稳固、遮风避雨、造价适中的住房。
(三)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严格执行《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两图一书一约”“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的规定,落实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确保改造建设的房屋体现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乡2017年、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整改工作和2019年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和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改造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书记
王云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王建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尹建军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艳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华娟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妍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蒋瑞仙 副乡长
张海忠 金鸡社区村委会主任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学伟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军妹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玉华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智强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琬群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六个社区危房改造工作专项负责人员(金鸡:张应宗、钟雪艳、张艳春、史煜瑶;育德:杨金喜、成兴发、杨占荣、张靖;郑官:张为农、陶月翠、张思丽、杨加磊、韦佳宝;东方:赵彦凯、张银燕、王发仪、张颖;甫家:张国艳、陈玉芝、桑宏儒、蒋绍全、李宗菊、赵春艳、陈刚、杨朝华;黄毛:杨兴云、罗洪林、张留斌、张体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姬腾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玉华、张智强、李琬群、杨娜、杨微志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分片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分片安排
(1)黄毛社区、育德社区片由党委书记陈晓东任片长,责任领导董伟、王艳莎,第一责任人张军妹、金德华,具体责任人为挂村乡干部、社区干部;
(2)甫家社区、东方社区片由乡长王云龙任片长,责任领导蒋瑞仙、尹建军,第一责任人段学伟、李发才,具体责任人为挂村乡干部、社区干部;
(3)金鸡社区、郑官社区片由乡人大主席王建军任片长,责任领导王妍、李华娟,第一责任人张海忠、李学林,具体责任人为挂村乡干部、社区干部。
2.工作职责
(1)挂村干部、社区干部实行包保到户,负责2017年、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整改工作及2019年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认定、方案、动员督促、档案的收集等工作,负责对无力建房户及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改造的动员督促、佐证、照片采集等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政策解答、材料报送、资料档案汇总等日常工作。
(3)各社区危房改造专项负责人员于每天4:30之前将工作情况整理报社区副主任,由社区副主任于每天5:00之前将各社区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并经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执法队负责配合各社区做好宅基地放线、分层搅板、验收三到现场及施工进度督促工作,同时抓好危改期间违法建筑的巡查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对象。开展农村住房认定全覆盖,对认定的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无力建房户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动员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进行改造。
(二)实施方式
1.4类重点对象
(1)2017、2018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整改工作,已实施改造的房屋成果倒推开展房屋认定、一户一方案、实施、验收、结算、档案归档等各项工作。
(2)对2019年第二批新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危房改造采取清单制编制一户一方案,实施危房改造。危房改造过程中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两图一书一约”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求。
(3)危房改造采取“资金补助+农户筹资+投工投劳”的方式,倡导群众互帮互建,农户可自行建设,也可以选择经过培训的本土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改造;对采取自建方式的,乡、村、组按照户方案要求,加强过程监管,保证规范实施改造。
(4)补助标准。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1号)执行。
(5)项目验收。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行全覆盖区、乡、村、组共同验收方式,由区级督导组、乡、社区、小组、农户、施工方共同进行验收。
2.保山中心城市规划控制区160至983平方公里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
(1)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改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严格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及“两图一书一约”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在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由群众自行选择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自建。拆除重建的由乡提供农户自选方案图纸实施改造;在不改变原有房屋结构类型、不增加房屋高度、不增加建设面积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修缮加固。限建区内的,确实无法修缮加固且确需拆除重建的,严格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可原址且不超过原规模,进行拆除建新,禁建区的,只能实施修缮加固。编制的方案必须实现厨卫入户、人畜分离,配建卫生厕所,规范电路,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2)项目验收。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危房改造由各乡、村、组三级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退还风貌控制抵押金。
3.保山中心城市规划1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的危房改造严格按照《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规定执行,按照“修旧如旧”的要求编制方案,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审批后实施。
4.因规划管控、进城务工、无力建房等因素,符合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可以进城购买限价商品房或者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工作要求
(一)咬定目标。全乡上下必须围绕8月10日前全面完成2017、2018年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整改工作和9月30 日以前完成第二批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危房改造全面清零的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抓住关键。一是抓住2017、2018年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整改的认定、方案、实施、验收、结算、档案这五个关键点开展工作;二是抓住2019年第二批新增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9月30日前必须全面完工这个关键点开展工作;三是抓住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9月30日实现全面清零这个关键点开展工作。
(三)强化统筹。乡、村、组干部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切实加强与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危房改造整改、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各项工作;同时深入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户开展动员、进度督促、三到现场、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压实责任。挂村领导为该社区危房改造的责任领导,社区总支书记是各社区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挂村干部及社区“两委”其他干部是具体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到本社区的危房改造工作当中。各社区要围绕既定目标任务,迅速排查建档、制定方案和清零计划、倒排工期、加快实施。
(五)严肃纪律。乡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全区脱贫摘帽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挪用专项资金、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