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领导公开接访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02_F/2016-12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1-08
为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根据《关于继续做好2016年区级领导定期分类预约接访工作的通知》(隆信联发〔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金鸡乡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访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
每周一下午在南楼三楼小会议室由 1 名乡领导带领乡直相关单位责任人,按照工作分工情况分类预约接访群众,逢单月27日(节假日顺延)由书记、乡长开展接访,其他需参与接访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来访事项确定。
二、约访途径和公示方式
申请接访的群众需到乡信访办登记预约,乡信访办提前3天根据接访领导的工作分工情况确定接访类别及被接访群众,并由乡党政办通知相关社区。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陈永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雪莲 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晓东 乡人大主席
尹建军 乡纪委书记
成 员: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王建军 乡政法副书记
万长青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叶茂平 乡武装部部长
余德翔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丽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兰利云 乡综治专干
袁家先 乡信访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委政府信访办,由尹建军任办公室主任,信访专干袁家先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接访工作与其他工作发生冲突时,接访领导需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后按指示执行。
(二)接访日的相关工作由乡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所涉及的单位必须配合并执行调度;每次接访由金鸡司法所负责安排 1 名工作人员参与接访;涉人涉事社区主要领导负责协调相关人员参与接访。
(三)来访事项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因信访事项疑难复杂需延长办理期限的,经报接访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研究批准后执行,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处理时限延长后仍未办结的,由乡纪委按照信访问责办法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问责处理。
(四)无预约的信访人,由现场工作人员分流指引到乡政府信访办接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