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领导公开接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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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02_F/2016-123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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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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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08

为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根据关于继续做好2016年区级领导定期分类预约接访工作的通知隆信联发〔20161)文件要求,结合金鸡乡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访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

每周一下午在南楼三楼小会议室由 1 名乡领导带领乡直相关单位责任人,按照工作分工情况分类预约接访群众逢单月27日(节假日顺延)由书记、乡长开展接访,其他需参与接访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来访事项确定。

二、约访途径和公示方式

申请接访的群众到乡信访办登记预约,乡信访办提前3天根据接访领导的工作分工情况确定接访类别及被接访群众,并由乡党政办通知相关社区。

三、组织领导

长:陈永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雪莲   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晓东   乡人大主席

尹建军   乡纪委书记

 员:董     乡党委副书记

王建军   乡政法副书记

万长青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叶茂平   乡武装部部长

余德翔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丽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兰利云   乡综治专干

袁家先   乡信访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委政府信访办,由尹建军任办公室主任,信访专干袁家先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接访工作与其他工作发生冲突,接访领导向乡党主要领导报告后按指示执行。

(二)接访日的相关工作由乡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所涉及的单位必须配合并执行调度;每次接访由金鸡司法所负责安排 1 名工作人员参与接访;涉人涉事社区主要领导负责协调相关人员参与接访。

(三)来访事项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因信访事项疑难复杂需延长办理期限的,经报接访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研究批准后执行,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处理时限延长后仍未办结的,由乡纪委按照信访问责办法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问责处理。

(四)无预约的信访人,由现场工作人员分流指引到乡政府信访办接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