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站新建业务用房权属认定的会议纪要
- 索引号
- 01525762-6-30/2016-123103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6-24
2015年5月22日上午,金鸡乡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在金鸡乡人民政府三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雪莲主持,专题研究林业站新建业务用房固定资产权属问题。根据要求,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金鸡乡林业站占地面积680平米,所用土地原为金鸡村集体所有。在成立乡镇林业站之初由集体统一无偿划拨给林业站,现林业站拆旧建新,在原址上建设林业服务用房,土地性质、用途均没有发生改变,土地的使用权限仍然不变,归金鸡乡林业站所有。
二、金鸡乡林业站业务用房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至2015年5月建设完工,建设500平方米的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用房1幢,7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1幢,同时进行了大门、围墙、场地硬化绿化的附属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总投资1576903.39元,中央预算和省、市、区配套投资124万元。按照上级对乡镇二级站所、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要求,金鸡乡林业站新建业务用房及其它设施固定资产不计入乡政府固定资产范围,作为金鸡乡林业站固定资产另造册登记,为林业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