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金鸡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办法》的决议

索引号
01525762-6-10_C/2016-123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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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5-30

金鸡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人民政府作的《金鸡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居民对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乡人民政府必须一步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着力打造“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会议要求,要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搞好农村垃圾处理为突破口,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全乡环境面貌,营造健康宜居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协调发展。

会议号召坚持“政府牵头,群众参与”的原则,以“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和“收集是前提、处理是关键、考核是手段、清洁是目标”为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处理”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垃圾处理运转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农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达到短期成效明显、长期规范有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