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金鸡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办法》的决议
- 索引号
- 01525762-6-10_C/2016-12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5-30
金鸡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乡人民政府所作的《金鸡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居民对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乡人民政府必须进一步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着力打造“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会议要求,要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以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搞好农村垃圾处理为突破口,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全乡环境面貌,营造健康宜居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协调发展。
会议号召,要坚持“政府牵头,群众参与”的原则,以“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和“收集是前提、处理是关键、考核是手段、清洁是目标”为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处理”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垃圾处理运转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农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达到短期成效明显、长期规范有序的效果。